“眼看着就要種小麥,我這火都上到嗓子眼了。今天樹砍了之後,地亮了,我的心也亮了。”申請人周某對通州法院的法官這樣說道。

9月24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就周某申請執行劉某排除妨害糾紛一案,對被執行人劉某承包地上的楊樹進行強制移除,遮擋了五年的土地終於重見陽光。

申請人周某是通州區西集鎮某村村民,他承包了本村7.46畝土地用於種植小麥、玉米等傳統糧食作物。被執行人劉某承包的土地位於北京市通州區西集鎮某村,面積約200畝。劉某承包的土地與周某承包的土地相鄰,間隔一條四米左右的道路,劉某承包土地靠近周某家土地一側種植有一排200餘棵楊樹,隨着楊樹逐年生長至二十多米高,嚴重遮擋採光導致周某土地農作物減產,周某多次求助村委會、鎮政府等部門,問題都沒有得到妥善的解決,周某無奈起訴至通州法院,通州法院經審理後,判決被告劉某將楊樹全部移除,並賠償原告周某農作物減產損失1800元。

判決生效後,劉某未主動履行義務,周某於是向通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之後,承辦人現場勘察發現,劉某承包土地中的楊樹約兩百餘棵,嚴重遮擋周某農作物採光,影響農作物生長,和附近除採光外其他條件一致的土地相比,周某承包地上的玉米明顯植株矮小、果實偏小,可以預見地產量低下。

承辦人試圖與劉某取得聯繫,敦促他主動履行法律義務,但未成功。在執行過程中,承辦人多次驅車前往涉案土地現場,對涉案的樹木進行實地勘察,尋求安全、有效的砍伐方案,並多次與村委會、鎮政府林業站,園林綠化局溝通、協調,試圖通過多元渠道,從源頭上解決林木採伐的問題,但均未達到理想效果。

眼看着就要到種麥子的時節了,周某着急上火以致失聲,承辦法官加快執行的腳步。9月24日,經周密計劃,通州法院執行局二十餘名法警前往涉案土地,冒雨開展執行工作。在執行過程中,涉案楊樹土地所在村的村委會負責人到場,負責人當場表態,積極配合法院執行。7個小時後,涉案楊樹終於全部移除,並妥善處理,申請人周某的農田也終於見到了久違的陽光,麥子能及時下地,周某的臉上也終於露出久違的笑容。

通州法院朱長軍副院長表示,通州法院執行局將不斷強化司法責任擔當,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進一步深化“我爲羣衆辦實事”司法理念,時刻關注解決人民羣衆急難愁盼的問題,切實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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