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海淀通報新一批“問題餐飲店” 吉祥餛飩、茶百道等上榜 

中國網財經10月11日訊(記者 鍾文鑫)10月11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博“北京海淀市場監管”通報一批“問題餐飲店”(2021年10月第一期),吉祥餛飩、老馬拉麪、和合谷、茶百道等14家餐飲門店上榜。

具體名單如下:

1、東方新(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亮健容天羊蠍子)

存在線上線下超範圍經營冷食的問題,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爲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立案查處。

2、北京媛京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回頭客麻辣燙)

存在食品加工場所衛生差、地面積水的問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3、北京辣友味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阿婆春餅)

存在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4、北京海淀區香山香順食品店(招牌名稱:吉祥餛飩)

存在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健康證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整改。

5、北京市海淀區香山新源小喫店(招牌名稱:老馬拉麪)

存在超範圍經營涼菜的問題,違反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6、北京蘭生京生拉麪館(招牌名稱:老馬拉麪)

存在擅自改變結構佈局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7、北京老馬樂信伊穆斯林餐飲有限公司香山分店(招牌名稱:老馬拉麪)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8、北京麥當勞食品有限公司雙榆樹餐廳(招牌名稱:麥當勞)

存在人員培訓記錄不全的問題,現場責令整改。

9、北京和合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西三環北路店(招牌名稱:和合谷)

存在未按規定製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0、北京正偉胖胖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重慶小胖麻辣燙)

存在食品加工過程混亂、加工場所環境髒亂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1、北京鴻運金犀牛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美吉特炸雞漢堡)

存在食品加工過程混亂、加工場所環境髒亂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2、北京美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美閒美食城)

存在加工間環境衛生不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3、北京嘉和百味餐飲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茶百道)

存在涉嫌未定期檢查庫存食品,未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問題,立案調查。

14、北京博琳好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稱:茶百道)

存在環境衛生不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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