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已過古稀之年的的老張很是苦惱

本想着退休後和老伴一起享享清福、安度晚年

沒想到患上了疾病

導致生活不能自理

他不僅要忍受病痛的苦惱

還要因爲贍養費和兩個兒子對簿公堂

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老張的兩兒子每月支付贍養費給老父親

綜合考慮消費物價水平、原告的實際需求及收入、贍養人的經濟能力等因素,法院酌情確定二被告自原告起訴之日起,按照每月800元的標準各向原告支付贍養費(包括護理費)。關於原告今後的醫療費,原告應憑醫院憑證並以報銷後的自費部分爲準,由二被告各承擔50%。

福田區人民法院依照相關規定,判決兩被告自原告起訴之日起,每月20日前各支付原告贍養費800元(包括護理費);原告自起訴之日起的醫療費憑醫院憑證並以報銷後的自費部分爲準,由二被告各承擔50%。判決生效後,老張心裏懸起的石頭落了地,沒有了後顧之憂,往後的日子又有了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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