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七旬老人摔傷後敬老院未告知家屬,老人去世後敬老院被判賠十萬元

新京報訊(記者 薄其雨)沈老爺子因兒子無暇照顧入住了敬老院,入住後沈老爺子在衛生間中不慎摔倒,敬老院檢查後認爲老爺子沒有大問題,所以沒有通知其子沈先生。後沈老爺子死亡,沈先生將敬老院訴至通州法院追究其法律責任。11月8日,新京報記者從通州法院獲悉,近日,通州法院依法審理後判決敬老院承擔10%的責任,賠償各項費用合計10萬餘元。

七旬老人摔傷後敬老院未告知家屬

沈老爺子入住敬老院時,已經年逾七十歲,雖然生活還能自理,但高血壓和糖尿病的併發症讓他需要全天陪護。沈先生作爲他唯一的兒子,工作繁忙,沒有時間照顧父親,於是將父親送進了通州某敬老院。入院時,敬老院讓沈先生交納一萬元的就醫押金,以便老人突發疾病時進行救治,但沈先生表示,自己住得很近,隨時打電話就能過來,押金就不交了。對沈老爺子的病史進行登記後,未進行詳細體檢的沈老爺子入住了敬老院。

三個月後,沈老爺子在衛生間中不慎摔倒。沈老爺子摔倒後,護工及時將其扶起,仔細檢查後沒有發現老爺子有疼痛的地方,敬老院也沒有將此事告知沈先生。但第二天,沈老爺子就發起了高燒,敬老院認爲沈老爺子感冒了,給沈先生打電話,沈先生說自己在外地,醫保卡在自己手裏,讓敬老院先給沈老爺子喫點退燒和感冒的藥,等自己回去再去醫院。

但三天後,沈老爺子始終高燒不退,神智都有些不清醒了。敬老院見狀打了120急救,將沈老爺子送去了醫院,此時沈先生也趕到了醫院。經過搶救,老人的病情暫時平穩,但依然昏迷不醒。醫院檢查後發現,老人存在較新的骨折情況。此時,敬老院纔將老人幾天前曾經摔倒的事告訴了沈先生。

經過一個多月的搶救,沈老爺子還是因爲多器官衰竭去世了。沈先生認爲是敬老院沒有及時告知摔倒的情況,才導致老父親的死亡,於是將敬老院訴至了通州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近100萬元。

老人去世後敬老院被判賠付家屬10萬餘元

審理過程中,面對全部責任的指控,敬老院答辯稱,沈老爺子的死亡與敬老院沒有直接因果關係,敬老院已經按照服務合同的約定,履行了基本的義務。在沈老爺子發病後,敬老院第一時間採取了應急措施,將沈老爺子送至醫院,並墊付了相關費用。死亡原因已經說明,沈老爺子自身患糖尿病等多種疾病及併發症,以及沈先生未及時配合醫院治療,才導致沈老爺子死亡,和敬老院沒有任何關係。同時沒有證據證明首次發現骨折的時間,敬老院認爲沈老爺子骨折不是發生在服務合同履行期間。

通州法院對於骨折未及時治療與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啓動了鑑定,最終鑑定機構認定,骨折未及時治療與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爲10%-30%。

通州法院認爲,沈先生在其父親入住敬老院時,沒有向敬老院交納住院押金,雖然敬老院沒有通知沈先生老人摔傷的事實,但敬老院幾天內多次通知沈先生老爺子高燒的事實。沈先生明知沈老爺子自身疾病較爲嚴重,連續高燒依然沒有看望並帶其就醫,所以沈先生對於沈老爺子骨折未能及時得到治療,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綜合案件情況,通州法院最終判決敬老院承擔10.5%的賠償責任,賠償各項費用10萬餘元。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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