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十九屆六中全會系列評論 共同富裕中的民企新機遇

田軒(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教授)

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11月12日,在中共中央就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中央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韓文秀在答記者問時表示,推動共同富裕,需要企業“辦好自己的事”。企業家爲共同富裕做貢獻有多種渠道和方式,辦好自己的企業,爲社會創造財富,這是企業的“本分”,也是爲共同富裕做貢獻的“正道”。

共同富裕不是口號,而是全體人民共同創造並感知的厚重歷史。從新中國成立後不久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的社會主義改造,到改革開放之初“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的體制破冰,再到十八大以來採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時代下的共同富裕,是變與不變的結合,是與時俱進的結果。

不變的,是目標、方針與初心;變化的,是內涵、重點與節奏。隨着第一個百年目標已經如期實現,在徐徐展開的十四五恢弘畫卷中,共同富裕正在從“做大蛋糕”到“分好蛋糕”篤定前進。以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爲判斷標準,共同富裕是在新的發展階段依靠穩步推進經濟建設必須達到的奮鬥目標。而經濟建設需要以基本經濟制度爲遵循,需要充分重視市場對資源的配置作用,這就意味着,民營企業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依然是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大企業強國、小企業富民,只有充分重視包括民營經濟在內的各市場主體作用,在生產及分配環節兼顧公平與效率,才能全面推動共同富裕的實現。

受疫情影響,民營企業的發展承受着壓力,加之近期一些規範發展監管舉措的出臺,部分輿論層面甚至出現了“打壓民營經濟”的曲解和雜音。但是,我們必須清晰地認識到,國家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始終沒有改變,未來也不會改變。從堅持“兩個毫不動搖”,重點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於創業的致富帶頭人,到提高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包容性,再到鼓勵高收入人羣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中央近期一系列重要會議的定調,賦予了民營企業對於共同富裕事業“不可或缺”的新內涵:是責任主體,也享受權利;是共同富裕的踐行者、推動者,也是共同富裕的參與者、受益者。換句話說,對於民營企業來說,共同富裕的時代機遇實際上大於挑戰。共同富裕的有序實現,將爲民營企業在環境、秩序、創新和制度方面,實現發展動力支柱的全面重塑和升級。

“落其實者思其樹,飲其流者懷其源。”共同富裕將爲民營企業創造更具包容性的外部發展環境。以慈善公益爲主題的第三次分配,將產生改善民生、緩解社會矛盾、提高社會穩定程度等外部效應,這必將正向促進企業獲得更包容的融資條件、更高的勞動生產率和更好的市場環境。

依法監管針對的是“無序”,強調的是“規範”。而對市場秩序“正本清源”的過程,恰恰爲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所有市場主體創造出了更公平、更優化的發展秩序體系。創新不問“出身”將不再是一句口號,以“專精特新”爲方向、擁有“真本事”和“硬實力”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將在更公平、更具活力的市場條件下,迎來“隱形冠軍”新一輪的誕生週期。

從“有沒有”到“好不好”目標的轉變,共同富裕將爲民營企業打造更爲精準的創新發展配套機制。實現共同富裕,經濟的高質量發展是重要途徑,而民營經濟又是創新最爲活躍的重要主體。因此,政府必將在拓展配套制度,在市場準入、營商環境,到減稅降費、金融市場服務等方面爲民營企業提供多方面支持政策,促進技術創新,推動經濟動能轉換。

“分階段、有重點、講策略”,共同富裕發展目標的實現路徑將逐步爲民營經濟發展釋放各項政策和制度紅利,提供更廣闊的市場空間。共同富裕背景下,諸如碳交易市場的建立與完善、城鄉資源的雙向流動、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政策實施帶來的市場需求,鄉村振興帶來的投資機遇,人民收入水平提升帶來的消費升級等,將爲民營企業跑出新一輪“加速度”持續提供助力。

這是一個乘風破浪的時代,更是一個建功立業的時代,挑戰與機遇並存,關鍵在於如何應對。下敬畏市場的棋,謀共同富裕的篇。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市場主體需要認清趨勢,把握機遇,主動參與收入分配體系調整和改革,發揮自身優勢,提高創新能力,鍛造核心競爭力,分享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成果,推動共同富裕的實現。

(編輯:陸躍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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