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收益債市場迎重要投資者,銀保監會放鬆險資投資債券監管要求

來源:中國經濟網

據銀保監會19日消息,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調整保險資金投資債券信用評級要求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包含以下主要內容:一是取消保險資金可投金融企業(公司)債券白名單要求以及外部信用評級要求。二是根據保險機構信用風險管理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分類設置可投非金融企業(公司)債券最低外部信用評級要求。三是明確保險公司投資BBB級(含)以下債券的集中度要求。四是明確保險公司投資債券的大類比例覈算。五是要求保險機構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完善內部評級,審慎開展投資。

相關

原保監會2012年發佈的《保險資金投資債券暫行辦法》明確,保險資金投資的非金融企業(公司)債券,發行人應當符合最新經審計的淨資產,不低於20億元人民幣;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級或者相當於A級以上的長期信用級別;無擔保非金融企業(公司)債券,具有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A級或者相當於AA級以上的長期信用級別。其中,短期融資券具有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1級等要求。

點評

此前險資投資非金融企業(公司)債券的國內信用評級要求基本在A級以上。然而,此次《通知》根據保險機構信用風險管理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分類設置可投非金融企業(公司)債券最低外部信用評級要求。具體來看,保險公司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爲200%(含)以上且具備(或受託人具備)信用風險管理能力的,取消對所投資非金融企業(公司)債券的外部信用評級要求;保險公司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爲120%(含)以上且具備(或受託人具備)信用風險管理能力的,投資的非金融企業(公司)債券的主體和債項,應具有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BBB級(含)或相當於BBB級以上的信用級別。若不滿足上述條件,或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或被銀保監會列爲重點監管對象,或已被依法託管或接管,保險公司投資的非金融企業(公司)債券應具有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A級(含)或相當於AA級以上的信用級別,其發行人應具有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級(含)或相當於A級以上的信用級別。大幅放寬甚至取消險資所投資非金融企業(公司)債券的外部信用評級要求,有利於拓寬保險資金運用範圍,擴大保險機構自主決策空間。同時,對債市而言,將爲高收益債市場引入更多元化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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