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最快一個月放款,上海樓市終回暖?”

近日

網傳上海較多個人房貸放款提速

有部分自媒體據此解讀爲上海樓市回暖

政策有所放鬆的信號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求證發現,確實有部分個人住房貸款放款提速,但這與貸款申請減少等原因有關,並不代表樓市調控政策鬆動。就政策層面看,上海始終堅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態度,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底線。

接近監管人士表示,此前個人住房貸款“排隊等放款”現象,主要集中在一二線房價上漲較快的城市。這些熱點城市房價穩定下來後,交易量也有所下降,信貸供需矛盾便開始緩和,不少城市的個人房貸供給已恢復正常。這可以理解爲各家銀行的市場行爲,有利於滿足購房者合理的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平穩發展,與房地產調控政策並不相悖。

某銀行客戶經理透露,目前該行放款速度的確有所提升。客戶走完相關流程後,最快一個月左右就能放款。但具體速度也要看各家銀行的頭寸是否寬鬆,尤其接近年底,每家銀行的情況可能不大一樣。

另一家銀行人員表示,相比之前動輒6個月的放款速度,目前這一流程已經提速到3個月左右。“但我們在操作層面和之前沒有區別,放款速度加快,其實和近期上海房產交易量下滑、新增房貸申請變少有一定關係。”

在房地產交易信貸政策方面,現行政策與此前沒有變化:目前,上海地區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申請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爲35%。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或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申請房貸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在商業貸款利率方面,從今年7月24日開始,首套房貸利率爲5%,二套房貸利率爲5.7%。

在樓市調控政策方面,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與上海房地產交易相關的幾份政策主要包括1月22日起施行的《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滬建房管聯〔2021〕48號,以下簡稱“滬十條”),3月3日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的通知》(滬建房管聯〔2021〕129號,以下簡稱“滬七條”),7月19日起實施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存量房房源覈驗及信息發佈工作的補充通知》(滬房地交[2021]13號),7月24日起實施的《關於加強住房贈與管理的通知》(滬建房管聯〔2021〕476號)等。

以上政策中有不少條款與個人信貸政策、購房資質、交易價格等有關,均體現了“房住不炒”的底線。

例如, “滬十條”的落款單位包括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規劃資源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上海市稅務局、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銀保監局。其中明確,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實施好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審慎管理,指導商業銀行嚴格控制個人住房貸款投放節奏和增速,防止突擊放貸。引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審貸管理,對購房人首付資金來源、債務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嚴防信用貸、消費貸、經營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滬七條”的落款單位有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其中明確要強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進一步優化房屋交易網籤備案制度,拓寬網籤備案數據應用範圍。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通過大數據篩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大稅收徵管、購房資金覈查和新購住房抵押監管的力度。”

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存量房房源覈驗及信息發佈工作的補充通知》明確,自7月19日起,對新申請覈驗房源增加掛牌價格信息的核驗;沒有通過掛牌價格覈驗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信息服務平臺企業不得對外發布該房源信息。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發佈的《關於加強住房贈與管理的通知》指出,自今年7月24日起,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的,在住房限購政策執行中,該住房自轉移登記之日起5年內仍記入贈與人擁有住房套數;受贈人應符合國家和本市住房限購政策。

業內人士認爲

目前上海房地產交易和信貸政策均沒有變化

房貸放款加快與樓市調控沒有直接關係

不要過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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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恆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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