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消息一出引發市場高度關注,同時,騰訊、阿里股價下跌。

不過,《華夏時報》記者瞭解到,監管部門近日並未發佈最新規定,上述消息源自10月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華夏時報》記者於11月26日向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方面進行採訪,雙方均表示對此沒有回應。

10月13日,央行官網發佈了上述《通知》,對銀行卡受理終端、條碼支付受理終端,及特約商戶加強管理。針對個人收款條碼使用中存在的不規範,以及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臺”,使用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與賭客線上遠程轉移賭資等亂象,《通知》要求對具有明顯經營特徵的個人收款條碼用戶參照特約商戶管理,原則上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近年來,個人收款條碼得到廣泛運用,有效滿足了社會公衆的個性化、多樣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經濟、地攤經濟的資金收付效率。但與此同時,個人收款條碼也存在一些風險隱患。例如,部分機構使用個人收款條碼轉賬業務辦理大量生產經營、生活消費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質,導致交易信息失真,影響風險監測效果,也不利於藉助支付服務爲經營活動賦能增值。

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臺”,以高額收益爲餌吸引大量人員使用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與賭客“點對點”線上遠程轉移賭資,將賭資分拆隱藏於衆多正常交易場景,擾亂了條碼支付業務正常秩序,影響了涉賭資金鍊追溯機制的實效。

關於個人收款碼,《通知》提出四方面要求。

首先,對具有明顯經營特徵的個人收款條碼用戶參照特約商戶管理,要求爲此類個人用戶提供商戶收款條碼,提升對個人經營者的收單服務質量。

其次,要求個人靜態收款條碼原則上禁止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確有必要的實行白名單管理,以防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出售、出租、出借用於搭建賭博活動線上充值通道。

再次,對通過截屏、下載等方式保存的個人動態收款條碼參照執行個人靜態收款條碼有關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藉助個人動態收款條碼規避政策要求。

最後,要求審慎確定個人靜態收款條碼白名單准入條件與規模、個人靜態收款條碼的有效期、使用次數和交易限額,防範白名單濫用風險。

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於11月26日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此前,央行文件涵蓋了個人收款碼相關內容,個人收款碼相關的管理規範,既有利於將個人收款與商戶收款進行分類管理,同時也能夠防範個人收款碼被不法分子“鑽空子”,能夠彌補此前存在的短板,最終爲推動支付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典型優良根基。

蘇筱芮總結稱,此次支付受理終端新規旨在根據近期支付市場所出現的新形勢、新情況補齊監管短板,從支付受理終端業務管理、條碼支付受理終端管理、特約商戶管理、收單業務監測等角度對支付業務的前、中、後環節進行了全面而細緻的覆蓋。

那麼,此次文件是否會影響到數量較多、範圍較廣的“街邊小販”呢?蘇筱芮認爲,“街邊小販”只是商品售賣者的一種具體類型,而條碼類型的認定與店鋪的經營形態關聯不大,而是主要關注其交易頻次等是否具有經營特徵。只要具備有經營特徵,後續就需要按照文件進行規範。

關於個人收款碼的規範使用,未來是否會有細則推出,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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