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遠大智能被罰15萬 對湛江赤坎區“5•23”電梯事故負次要責任 來源: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12月1日訊(記者 王嘉浩)11月30日晚間,瀋陽遠大智能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02689.SZ)發佈公告稱,因對湛江市赤坎區“5•23”電梯一般事故負次要責任,被罰15萬。

據瞭解,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5•23”電梯一般事故調查組通過調查,查明瞭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並出具了《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5•23”電梯一般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顯示遠大智能對湛江市赤坎區“5•23”電梯一般事故負次要責任。

根據《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5•23”電梯一般事故調查報告》、《湛江市赤坎區“5•23”電梯一般事故技術分析報告》、《問詢筆錄》等材料,當事人生產的電梯在湛江安康金海灣小區發生了一般事故。遠大智能應當保證生產的電梯質量、安全性能符合法律法規以及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遠大智能生產的該事故電梯採用的彈簧螺栓是在事故前發生疲勞斷裂,遠大智能對該事故電梯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不到位,且未對電梯的維護保養和安全運行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和必要技術幫助,對本次事故負次要責任。

湛江市赤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鑑於遠大智能的違法行爲不屬於法定減輕、從輕或從重的情節,對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決定在法定的罰款幅度內對遠大智能進行一般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第九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發生事故,對負有責任的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一)發生一般事故,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湛江市赤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遠大智能處以十五萬元罰款。

遠大智能表示,公司管理層對本次事件高度重視,將及時安排相關專業、相關人員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同時將及時履行賠償義務,且積極配合湛江市橄欖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處理好湛江市赤坎區安康金海灣小區事故電梯的後續維修及相關技術支持。

遠大智能還表示,該事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業績造成重大影響。

資料顯示,遠大智能主營業務爲從事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和維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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