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2月6日,以色列頒佈了關於外國政府使用其信息出口產品的法律。以色列國防部稱,購買以色列網絡技術的國家必須承諾,這些技術“僅用於調查和防範恐怖主義行爲和嚴重犯罪”。

頒佈相關法律的背景是該國軟件監控公司NSO集團及其旗下的“飛馬”(Pegasus)間諜軟件在國外招致了巨大爭議,甚至引發了法律訴訟。

細化對恐怖主義和嚴重犯罪的定義

據“德國之聲”12月6日報道,以色列國防部當日表示,由於越來越多的人擔心該國出口國外的信息技術遭到濫用,以色列將加大對信息技術出口的監管。

以色列國防部6日還稱,已經細化了對於恐怖主義行爲和嚴重犯罪的定義,“以防在該情況下存在模糊邊界。”以色列當天更新了一份將由買方簽署的最終用戶證書,裏面規定恐怖主義系通過劫持人質和可能致命的人身攻擊等犯罪手段,以達到“嚴重威脅民衆”及“過度強迫政府”的目的。

最終用戶證書還規定,“表達意見或批評,以及提供有關國家及其任何機構的資料,”並不構成嚴重犯罪。

以色列官方警告稱,“飛馬”軟件違反最新規定將會受到限制,或導致無法連接。

蘋果、Meta已對NSO集團採取法律行動

據美國媒體12月3日報道,不明身份的監控者利用“飛馬”軟件,對9名美國外交官員實施了監控。美國白宮發言人普薩基當天表示,“飛馬”軟件對美方相關人員“構成嚴重的反情報和安全風險”。

另據法新社12月6日報道,美國政府上月已將NSO集團列入黑名單,限制美國公司對其進行出口,理由是NSO集團“使外國政府得以進行跨國鎮壓”。

NSO集團還表示,正在調查有人利用該公司技術,竊聽烏干達官員電話的指控。

11月23日,蘋果公司對NSO集團提出訴訟,試圖阻止NSO集團對目前正在使用中的10億多部iPhone手機採取不當行爲。蘋果公司軟件工程高級副總裁克雷格·費德里吉(Craig Federighi)表示,像NSO集團這樣由國家支持的行爲體“在沒有有效問責的情況下,在先進監控技術方面花費了數百萬美元,這樣的狀況需要改變”。

美國社交媒體巨頭臉書的母公司Meta眼下也在對NSO集團採取法律行動,起因是NSO集團據稱利用Meta旗下的即時通信軟件WhatsApp中的漏洞,安裝惡意軟件進行監控。

NSO集團對上述指控均予以否認。

今年7月19日,美國《華盛頓郵報》、英國《衛報》和法國《世界報》等十餘家國際媒體發佈聯合調查報道顯示,NSO集團及其開發的“飛馬”間諜軟件監聽多國政要、記者的手機,被曝潛在監控號碼列表達5萬個。這些報告促使以色列重新審查由該國國防部實施的信息技術出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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