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營運車輛投保交強險無門的事件持續引發關注。

記者今日從相關渠道獲悉,銀保監會財險部已於近期向各財險公司下發《關於切實做好營運車輛保險承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財險公司積極主動爲營運車輛提供保險服務,並表示將全面排查整改營運車輛保險承保限制政策。

堅決杜絕以任何形式拒保或

拖延承保交強險行爲

銀保監會財險部表示,保持車險領域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嚴查重處的高壓氛圍,嚴厲打擊營運車輛保險承保中的違法違規行爲,並將帶頭擾亂市場秩序、影響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的保險機構列爲現場檢查、非現場監測的重點監管對象,依法嚴肅處理。

在營運車輛交強險承保方面,《通知》明確指出,各公司要對系統內營運車輛承保政策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以任何形式拒保或拖延承保交強險行爲;簽訂交強險保險合同時,不得要求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或者提出其他附加條件。

在商業車險承保方面,《通知》還提出,各公司要立即調整在系統管控、覈保政策、考覈指標等方面對營運車輛商業保險不合理的承保限制措施,從源頭上引導基層保險機構和從業人員提高對營運車輛承保積極性。

此外,大型財險公司要發揮帶頭作用,積極承保營運車輛商業保險,促進營運車輛商業保險實現願保盡保。《通知》提出,各財險公司通過運用大數據、車聯網等新技術手段,提升車險線上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進風險減量管理,逐步改善營運車輛保險經營狀況。同時,進一步提高車險服務質效,持續壓降附加費用水平。

已有險企因拒保受罰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條、第三十七條規定,對於交強險,被選擇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否則將會處以罰款甚至停新業務或吊銷業務許可證。

從今年10月的相關處罰情況來看,據不完全統計,4家財險公司的下屬分支機構因拒絕或拖延承保交強險,被罰款合計72萬元。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銀保監會將持續關注並推動緩解營運車輛投保難問題:一是督促保險公司繼續嚴格落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堅決做到交強險應保盡保,對相關違法違規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二是引導保險公司勇擔社會責任,充分認識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情況下出租車等行業的現實困難,積極承保營運車輛商業保險;三是指導保險公司加強風險管控、推進科技賦能,通過運用大數據、車聯網等信息技術手段,實現風險減量管理,逐步改善營運車輛商業保險經營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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