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收入趙德馨教授百餘論文遭起訴 知網道歉:將全面檢查授權方式

來源:北京商報

原標題:遊走學術與商業間 知網還要掃多少雷

知網的論文版權風波仍在發酵。就在當事人趙德馨教授維權成功但所有論文均被知網下架,人民日報點名知網“太霸道”後,知網回應表示將妥善處理趙德馨教授作品的傳播問題。與此同時,另一位作家陳應松也表示要起訴知網未經許可收錄自己文章的行爲。作爲國內認可度最高,使用範圍最廣的論文信息檢索平臺,知網一直在學術與商業的中間地帶遊走。據相關財報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知網所屬公司同方知網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1.68億元,淨利潤爲1.93億元。而據天眼查信息顯示,在有關知網的司法風險提示中,有31.8%的涉案案由爲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

或再遭起訴

此前的維權風波還未平息,知網再次傳來被起訴的消息。據相關報道顯示,曾獲得多項文學獎的作家陳應松也正準備起訴知網,和趙德馨教授一樣,他也被知網收錄了300多篇文章。而從趙德馨教授維權的事件結果來看,在趙德馨教授勝訴之後,知網刪除了其相關論文並作出道歉。

據知網發佈的說明顯示,知網從2019年起開通作者服務平臺,作者在經實名註冊後,可無限期免費使用自己的作品。同時,自2016年開始,知網向全社會免費開放八年前出版的文獻。

北京卓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志峯在接受採訪時指出,如果其他人想參照趙德馨教授的方式維權,文章作者需注意知網獲得文章授權的情況,如果知網與被收錄的期刊、報紙或叢書的主辦單位簽署授予了知網信息網絡傳播權協議,且該期刊、報紙或叢書通過某種途徑獲取了作者信息網絡傳播權等相關授權,在知網有相應授權的情況下,可以刊登和傳播相關作品。

北京商報記者在登錄知網後發現,目前知網平臺上的論文收費形式分爲多種。據中國知網會員流量標準計費表顯示,產品類別分別爲期刊全文、學位論文和會議論文等,按頁、篇、本等標準計費,用戶在付費充值後可進行閱讀和下載。

“知網是我們平日裏用到最多的網站,幾乎每天都會使用。”就讀於北京某高校的研究生一年級學生李同學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他所使用的賬號由學校提供,個人不用付費。“在我們眼裏知網地位還是很高的,不管是畢業還是評職稱,知網都是重要的參考網站。”

多項服務創收

除了對論文的收錄在此次受到關注外,“知網查重貴”也是長期被不少大學生和研究生詬病的。小李認爲,知網因其高認可性,在論文查重等方面收費過高。而針對查重問題,知網也在日前發佈公告,稱知網的“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僅向機構提供服務,且只允許檢測本單位論文,知網不向任何個人銷售學術不端檢測服務。網絡上銷售的知網學術不端檢測系統均爲通過非法或侵權手段獲得。

爲此,北京商報記者也在淘寶平臺以“知網查重”爲關鍵詞進行了搜索,發現不少店鋪均在銷售相關產品,價格從100多元到300多元不等,不少商品主頁都懸掛着“中國知網”“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等字樣。在詢問中,多家店鋪的客服均表示,所售賣的查重系統和知網檢測數據庫一樣,檢測結果一樣。

另值得注意的,知網還在作者與期刊之間發揮着平臺作用。研二學生小宋表示,知網開發了論文投稿的相關係統,很多期刊在接收投稿時會使用知網的系統。“投稿流程上,投稿人要從知網進入系統投稿給期刊。”小宋談道。據透露,對不少在讀研究生來說,投稿發論文,不僅是他們科研生活中最基本的日常,甚至是畢業的要求之一。

而在多項業務並行發展之下,知網吸金不少。據天眼查信息顯示,中國知網成立於2004年,所屬公司爲同方知網(北京)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方知網”),是A股上市公司同方股份的子公司。據同方股份此前披露的2021年半年報顯示,同方知網營收爲4.96億元,毛利率達到51.3%,歸母淨利潤1892.7萬元。

是否屬“知識”壟斷

對廣大學子和學者來說,知網在此次被推上風口浪尖,也讓他們開始重新審視這個日常使用的學術“百度”。另一位在讀研究生王平(化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現在大家都通過知網找文章,自己的論文如果在知網的傳播度廣,也是一件很有學術榮譽的事情,所以很少有作者會在意知網是否會給自己報酬或是侵權的問題。

“比如我自己,在這次教授維權的事件出來之前,我也以爲我和期刊簽訂了協議,未來就是由期刊和知網去協商,不需要通過自己,沒想到還會有侵權的情況存在。”王平表示,在部分人看來,知網帶來的學術榮譽要大於金錢報酬,並且很多人並沒有著作權的意識。

“知網是國內相當權威和常用的第三方平臺,在國內基本就是一家獨大的局面。”王平表示。“我也很好奇,知網這樣的一家獨大是否屬於壟斷?”

針對知網是否構成壟斷的問題,孫志峯分析表示,“知網作爲收錄本碩學術論文平臺且收錄大多數期刊報紙數字化版權的平臺,在定價及交易條件方面享有較高的優勢,有較大可能可以被認定爲符合《反壟斷法》規定的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但是《反壟斷法》並不禁止市場支配地位及合理合法使用該地址保持競爭優勢,違法行爲在於濫用該市場支配地位。而知網是否觸犯了相關禁止性規定,還需要看個案的證據情況”。

此外,爲加快對知識產權領域的保護,孫志峯也建議傳統版權載體運營方和版權數字化平臺要重視對作者權利的保障,“利用技術優勢,最大限度保障作者的知情權,讓作者在清晰明確的情況下作出權利處分,這樣也有利於運營方日後版權商業化利用及運營模式的合法合規性”。

北京商報沸點調查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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