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葉麥穗 廣州報道 爲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防範打擊保險欺詐犯罪行爲,在廣東銀保監局指導下,廣東保險業持續深入開展反保險欺詐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以來,駐粵保險機構依法拒賠涉嫌保險欺詐案件71559件,挽損24.76億元,推動公安機關對保險欺詐案件立案107起,涉案金額1.23億元。

一是強化行業合力。2020年8月,廣東銀保監局與廣東省公安廳簽訂《防範和打擊銀行保險領域違法犯罪合作備忘錄》,以打擊保險欺詐爲重點,推動警保深度合作。省保協成立反保險欺詐中心,建立了反欺詐聯席會議制度,召開了30餘次反欺詐工作聯席會議,組織會員機構成立“反欺詐聯盟”,聯盟主體間共享高風險人羣229人次,高風險修理廠及律所等單位共計127個。省保協與13個省市建立跨地區高風險信息共享機制,累計共享風險數據近8萬條。

二是突出大數據應用。開發建成廣東車輛數據信息管理平臺,與有關部門實現了車輛信息和保單信息互連互通;聯合公安機關建設保險詐騙風險防控系統,加強人身險和車險業務欺詐風險的監測預警,已經與67家產壽險公司完成系統聯調(其中45家公司已正式對接上線)。在跨部門、跨機構打通數據壁壘、實現數據信息有效共享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大數據作用,專人拆分疑似欺詐數據,協助保險機構串並鎖定可疑線索,積極推進保險欺詐案件風險研判、案件移交等工作。2020年排查航延險高風險線索近2000條,鎖定高風險人羣10餘名,2021年排查車險風險線索2738條、理賠記錄7339條,農業險、航班延誤險、企財險、意健險等險種的風險欺詐線索7000餘條,配合公安經偵和交管部門、保險公司提供風險車輛承保及理賠信息查詢400餘次。

三是積極開展宣傳教育。聯合省公安廳經偵局共同推出《保險詐騙風險提示》系列宣傳海報,發動保險機構積極開展“反欺詐築誠信”主題短視頻徵集報送和行業展播,通過“廣東保險”微信公衆號等宣傳平臺發佈反欺詐典型案例30餘件,邀請公、檢、法和保險行業的專家以現場和線上等方式多次開展反欺詐業務培訓,參訓人數累計達2萬餘人次,參與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反保險欺詐組織規範》課題研究,提供反保險欺詐的廣東經驗。

爲進一步加強我省反保險欺詐工作,強化震示警懾,優化行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增強社會公衆反保險欺詐的意識和能力,在廣東銀保監局指導下,省保協組織開展了2019-2021年廣東保險業反保險欺詐典型案例評選活動,結合案件情節、社會影響、涉案金額等因素,評選出了十大反保險欺詐典型案例(詳見附件)並向社會進行公開通報,這是廣東保險業不斷強化反保險欺詐的工作舉措之一。下階段,廣東保險業將進一步着力構建以大數據運用爲“核心”、以刑事司法協作和行業聯防爲“兩翼”的反保險欺詐工作機制,嚴厲打擊保險欺詐違法犯罪行爲,爲淨化行業發展環境、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實現行業高質量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附件

2019-2021年廣東保險業反保險欺詐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打擊人傷“黃牛”欺詐團伙,剷除黑色產業鏈條

(一)報送單位:平安財險廣東分公司

(二)案例簡介:平安財險廣東分公司在對人傷重案專項排查中,發現惠州地區有一批人傷賠案存在傷者賠款被截留嫌疑,具體表現爲傷者工作居住證明模板雷同、傷者住院天數與實際不符、工作及居住證明與實際不符、未有鑑定人到場給傷者做傷殘鑑定而僅憑“黃牛”提供照片出具鑑定報告、傷者未到庭參加庭審但判決書記錄傷者參加庭審、傷者對傷殘鑑定及案件起訴完全不知情等。經公安機關深入偵查,最終以何某添、何某偉爲首的“人傷黃牛”欺詐團伙浮出水面。該團伙主要通過虛構住院時長、工作居住證明、違規鑑定虛高傷殘等級等手段擴大保險賠償金,並隱瞞傷者理賠情況截留傷者賠款,嚴重損害交通事故傷者及保險公司權益。目前,公安機關已成功抓獲包括中介“黃牛”、醫院、企業單位、鑑定機構、保險公司等環節犯罪嫌疑人在內的團伙成員28人,連帶破獲跨度超10年的非法代理保險人傷索賠案件200 餘起,涉案金額達5000萬餘元。

案例二、拆裝舊件作假騙保,欺詐團伙難逃法網

(一)報送單位:太平洋財險廣東分公司

(二)案例簡介:2019年2月,太平洋財險廣東分公司發現該公司承保的粵Y3****號保時捷車輛2016年12月3日由蔡某華駕駛追尾三者重型貨車,保單到期後向另一財險公司投保,於2017年1月12日以類似手法追尾三者重型貨車,兩次事故發生間隔僅1個月,通過定損照片比對,發現存在裝覆舊件製造虛假事故重複索賠的騙保嫌疑。經公司專案小組對修理廠全面覈查,發現某修理廠關聯案件事故碰撞形態高度雷同,基本上是道路行駛中變道碰撞其他車輛或追尾貨車,經物價評估後發起訴訟。經行業聯合對蔡某華及其所掌控的修理廠、所涉及的物價評估機構覈查,最終掌握了以蔡某華爲首的保險詐騙團伙利用不同車輛裝覆舊件製造虛假事故重複索賠的確鑿證據。目前,20餘名涉案人員已被提起公訴,8名涉案人員已被批准逮捕,涉案金額達4000餘萬元。

案例三、機關算盡小聰明 騙保不成反入獄

(一)案例報送單位:人保財險廣東省分公司

(二)案例簡介:2021年6月9日,廖某某向人保財險肇慶分公司報案稱其駕駛粵H****7車輛時,因低頭撿手機不小心衝入星湖中,車輛全損報廢,向保險公司索賠36.4萬元。保險公司調查發現本案存在車輛高額投保、落水行駛痕跡形態異常等疑點,且事故發生前,廖某某在事故地點附近停車等待近半小時,期間與人多次進行語音通話,溝通路面情況和落水點,由此確認該案應爲一起故意駕車落水騙賠案件。經公安機關偵查,廖某某供認了自己故意製造車輛落水事故騙保的犯罪事實,放棄保險索賠。目前,廖某某及其同夥區某某均已被刑拘。

案例四、偷樑換柱混視聽,作繭自縛終伏法

(一)案例報送單位:亞太財險廣東分公司

(二)案例簡介:2020年9月21日,亞太財險廣東分公司接到被保險人某公司報案,稱其公司員工駕駛粵AF****車輛於9月19日碰撞騎電動車三者,導致三者一人重傷,其它信息不肯透露。鑑於該起事故延遲報案,標的方隱瞞事故詳情,且通過調查傷者家屬瞭解到,標的駕駛員存在換駕逃逸情形,亞太財險隨即向交警部門反映情況,向被保險人公司領導說明利害關係。多重壓力下本案真實司機陳某主動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酒駕發生交通事故後,請同事王某過來換駕,以此逃避法律責任、騙取保險賠償。該案件涉案金額120萬元,商業險拒賠100萬元。司機陳某因涉嫌酒駕肇事逃逸緻人死亡,而後找人頂包換駕,被人民法院判定承擔刑事責任。

案例五、僞造國家公文印章騙賠,法網恢恢難逃法律制裁

(一)案例報送單位:平安財險廣東分公司

(二)案例簡介:平安財險廣東分公司在對車輛劃痕險案件專項排查中,發現保險營銷員林某爲了擴展業務、牟取私利,通過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誇大保險事故損失程度的方式,於黃某處購買僞造的報警回執,騙取平安財險理賠款43次共計108832元,黃某從中非法獲利4300元。2021 年5 月14 日,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林某、黃某犯詐騙罪一案,林某、黃某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一年,並分別處罰金兩萬元、八千元。同時,林某、黃某退回本案保險理賠所得金額。

案例六、農險並非唐僧肉  弄虛作假終入刑

(一)案例報送單位:中華財險廣東分公司

(二)案例簡介:2019年7月6日,中華財險茂名中心支公司在農險理賠工作中發現,被保險人梁某2019年6月19日出險的仔豬照片與2019年7月6日出險照片相同,經調查發現,被保險人利用當時蘋果手機不能安裝保險公司“時空水印相機”的漏洞,修改照片拍攝時間和地址定位,使用同一張照片多次索賠。回溯歷史賠款發現,梁某利用其協保員的身份,多次代替其他農戶投保生豬類保險後騙賠。涉及賠款金額75.3萬元,其中虛增投保生豬死亡數量593頭,通過誇大損失騙取保險金23.67萬元。目前,梁某因犯保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退回本案保險理賠所得金額。

案例七、“移花接木”欺詐終未遂 “浪子回頭”免牢獄之災

(一)案例報送單位:太平洋財險廣東分公司

(二)案例簡介:2020 年8 月11日,被保險人向太平洋財險佛山分公司報案稱,該司一名新進員工韋某在工作期間突發疾病當場死亡。查勘發現該司安責險保單附加新增僱員條款,死亡保額爲100萬元,但韋某不在投保僱員清單。被保險人單位法人代表以其他員工過於緊張、表達不清爲由不讓其他員工接受詢問,由其本人全程回答,但內容前後矛盾。深入調查發現,韋某實爲另一單位(安責險過期未續),員工,真實單位法人代表與被保險人法人代表系親屬關係,故想冒充被保險人新員工索賠。經告知保險欺詐所面臨的法律後果,被保險人放棄索賠。

案例八、內外勾結精心跨境設騙局 火眼金睛識真相終究一場空

(一)案例報送單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廣東分公司

(二)案例簡介:2019年3月10日,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廣東分公司接到一宗報案,稱某科技公司出口的一批發票貨值近50萬美元的芯片遭遇買方貨款拖欠。該科技公司提交的貿易單證表面並無異常,進口買方亦積極配合調查,書面確認交易、收貨、欠款金額準確,稱遲付原因系其下游客戶拖欠。但調查發現,涉案芯片規格型號罕見,價格畸高,單片價格約是我國芯片平均出口單價的10倍,且交易數量和金額、發貨節奏等與買賣雙方資金、技術、銷售能力和行業地位不匹配。最終通過走訪調查供應鏈上游發現,芯片設計/採購合同、銀行水單等資料涉嫌僞造、變造。在事實面前,該科技公司主動放棄全部索賠。

案例九、價值145萬的死亡證明

(一)案例報送單位:中國人壽廣東省分公司

(二)案例簡介:2019年7月20日,中國人壽佛山市分公司接報案稱,被保險人張某於2019年7月19日在郊外意外溺水死亡,其家屬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死亡證明。現場查勘發現,事發現場路面平整,排除了意外落水因素。行業排查發現張某生前欠下300多萬元債務,短期內在平安人壽、中意人壽等保險公司投保了多份意外險,保額合計145萬元,存在短期內分散投保高額意外險後故意製造保險事故騙賠嫌疑。在佛山市保險行業協會指導下成立多公司聯合調查組,走訪派出所獲悉公安機關排除他殺,家屬對張某死亡原因爲自殺無異議。聯合調查組整理線索證據鏈,向家屬解釋宣傳保險法律法規和保險欺詐的法律後果。家屬最終提供了張某的死亡證明,顯示死因爲自殺,相關保險公司依法做出拒賠意外身故保險金決定,行業反欺詐止損金額145萬元。

案例十、多次虛構保險事故騙保 最終難逃法律制裁

(一)案例報送單位:平安養老廣東分公司

(二)案例簡介:2020年9月,平安養老險廣東分公司在理賠案件常規排查中發現,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期間,塗某和陳某在平安“好福利”平臺註冊多個賬號,利用自助理賠小額醫療費不需要臨櫃辦理的特點,通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僞造住院病歷、醫療發票等手法虛構保險事故,使用被保險人身份信息開設的銀行賬戶獲取理賠款,共涉及18筆賠案,金額合計7.71萬元。保險公司根據自助理賠定位追蹤騙保人並向公安機關報案,塗某和陳某於2021年10月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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