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該不該有私房錢?

工資單算不算隱私?

收入公開一旦婚姻破裂又會有哪些意想不到的後果?

BRTV財經頻道《蜜蜂計劃》之“清官能斷家務事“節目中一一解讀。

《民法典》頒佈近一年,有“典“還是很厲害的,其中不少案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

最近《蜜蜂計劃》就上演了一個生動的故事。與北京銀行爲戰略合作伙伴的《蜜蜂計劃》,一直以來秉承着“傳播金融知識、釀造財富生活”的口號製作節目。

老公:你老盯着我那點工資幹什麼?

老婆:當然得盯着你了,咱倆是兩口子,那錢是咱們公開的。你爲什麼要騙我?爲什麼不把你工資多少錢告訴我?

老公:就不能有點隱私嗎?……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蜜蜂計劃》的社區課堂,來到了北京市朝陽區建外街道北郎東社區,編導戴青帶着法律專家爲百姓就斷了這樁家務事。

夫妻間工資條到底算不算個人隱私呢?

這次的節目從一張工資條引發的夫妻矛盾開始,針對夫妻間各種難斷的家務事展開討論。節目現場的男性代表和女性代表各自有各自的判斷。在節目製作前期街採中,大部分市民也認爲它不屬於隱私。

工資條到底算不算隱私,包括夫妻生活中的財產問題,債務問題,孩子的撫養問題,這些在今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中,有哪些新的解讀?

《民法典》裏對隱私有明確的規定,隱私就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不被打擾,包括不能夠隨意的發送廣告,不能夠隨意打擾、侵擾,不能隨意的跟蹤拍攝錄音錄像等等。還有不願意被他人所知道的一些私密的信息,私密活動、私密空間,比如患了某種疾病不想跟別人講,這就是隱私。

按照這個界定,工資條屬於個人隱私,因爲它記載着一個人的財務狀況,它是屬於一個私密信息。對於夫妻而言,如果雙方沒有特殊約定好各自的收入歸各自所有的家庭分別財產制,夫妻的另外一方是基於夫妻關係共同財產制的原因,導致必須享有執行權,這個時候工資條對於夫妻的另外一方來講就不是隱私了。

如果雙方對於婚後的收入約定好了,書面約定歸各自所有,這個時候你的收入想告訴對方就告訴對方,不想說也可以,但沒有書面約定,那就是一定是透明的,因爲對方有一個知情權,執行權突破掉對隱私的保護。

如果沒有書面約定,而不告知對方收入,在離婚的時候會有問題,屬於隱瞞夫妻共同財產,一旦被查清,在離婚財產分配時是不利的。

該節目的編導戴青

一個在外奮力打拼,一個在家努力帶娃。婚姻破裂,家務付出怎麼算?

全職太太怎樣才能不脫軌?羣體困境如何破局?

一位全職太太離婚首獲5萬家務補償的話題,上了微博熱搜,網友的評論也是五花八門。網友爲離婚太太不值。

這起離婚案件並不複雜,北京的陳先生與王女士於2015年登記結婚並生有一個孩子。離婚時,王女士認爲她婚後照顧孩子料理家務,而陳先生除了上班,其他家庭事務幾乎不關心也不參與,所以要求補償。2021年初,法院判決陳先生給付王女士家務補償款5萬元。這個首次出現的家務補償判決一出,立即引發了關注。

離婚做家務應該獲得補償嗎?

此案的主審法官馮淼表示:5萬元的經濟補償主要是考慮了雙方婚後共同生活的時間,女方在家務勞動中具體付出的情況,男方個人的經濟收入以及當地一般的生活水平,如何去確定這個家務勞動所對應的經濟價值,確實也是我們遇到的一個問題。尤其是家事案件比較特殊,家務勞動它所形成的經濟價值是一種無形的,很難用一個確定的公式去計算出來,同時每一個家庭它有每一個家庭的個性化特徵,很難統一標準。

此外,輿論還在探討,在這起判決之後類似案件會持續增加,那麼未來應該如何合理制定補償標準。

法官馮淼:如何確定這個案件的補償數額,確實也需要我們在審判的實踐過程中不斷的積累,在一個大的框架之下,由法官合理合情合法的行使自由裁量權。

現場嘉賓經過熱烈的討論,認爲如果夫妻間的分工不同按照金錢分配,少了情分,他們認爲,最後判決的5萬元不要看成給女性的一個家務勞動補償,應該算是給女性再重新接觸社會的一個創業準備金,因爲男性工作了5年,女性沒有工作在家帶了5年的孩子。

嘉賓的討論,也印證了法官說的合理、合情、合法。當然現實生活中,也不僅僅就是男方給女方補償,也有可能是女方給男方補償。

《民法典》中的補償不需要有前提,只要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有一方付出較多,離婚的時候就可以要補償。在網上調查,大家基本都支持全職太太離婚時獲得5萬元補償。

給全職太太支個招

節目中介紹了一位爲全職太太點讚的案例,胖心女士,曾經是記者,後來因爲生了小孩就在家做全職太太,她說要學會自己逗着自己玩,自己陪着自己開心,自己讓自己成長。她做了一碗打滷麪,就寫文章,說男人是面,女人是滷,要想喫出什麼味來取決於女人。

胖心寫了很多類似的文章發表在網絡上,出版社也發現了這些文章點擊率很高,就爲她一本接一本的出書,她記錄下的日常生活中的瑣碎、美食,自己的感悟,育兒經等等文章,出了書。結果她在家裏做全職太太,版稅收入比上班還高。

《民法典》的很多條款也是關注到了家庭中的不同問題,除了全職主婦的社會困境,還有養老的問題、育兒的問題,在《民法典》中都有體現,所以這裏給大家個建議,有空去讀讀吧!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