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倉鏈條的形成,可能就僅僅是因爲一通電話而已,手握內幕信息的關鍵知情人需要慎之又慎。

時間回到2020年6月24日。當天,ST安控(300370.SZ)實際控制人俞凌安排安控科技財務總監張某前往四川宜賓敘州區投資局對接合作事項。6月28日,俞凌、張某與敘州區工作人員召開會議,雙方商談合作意向。

2020年7月16日,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政府向ST安控發函,希望與ST安控正式建立戰略投資合作關係,引進ST安控上市主體遷址宜賓市敘州區,協調國資公司或產業發展基金投資入股ST安控,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爲ST安控融資方面提供支持等。

在已經正式發函下,2020年7月22日俞凌鬼使神差和自己的朋友王彩海通了電話,這當中俞凌向王彩海說起了ST安控和宜賓合作的事情,王彩海由此獲取了內幕信息。後來俞凌在筆錄中自述,自己是無意間向王彩海說起的內幕信息。

ST安控這邊好事還在推進。2020年7月28日至30日,宜賓市敘州區政府有關部門、宜賓市敘州區創益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創益產業)到ST安控考察會談。其中創益產業爲宜賓市敘州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完全控股的國有獨資公司。

2020年8月10日,中喜會計師事務所、北京煒衡(成都)律師事務所、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入場盡職調查。

2020年8月13日至14日,中介機構盡調結束。

2020年8月17日,ST安控實際控制人俞凌、總經理張某、副董事長李某福、財務總監張某、副總經理李某華討論合作方案,提出了創益產業向安控科技、俞凌各注資1.5億資金,用於化解債務危機的方案。

在討論方案後的第二天,即2020年8月18日,俞凌又致電了自己的戰友羅惠忠,同時羅惠忠也爲俞凌股權質權人。俞凌主動與羅惠忠電話聯繫並談及ST安控與敘州區政府合作的信息,由此導致羅惠忠也獲知了該內幕信息。

ST安控方面,2020年8月26日至28日,公司財務總監張某、副總經理李某華前往創益產業就合作框架協議進行溝通。

2020年9月1日至3日,ST安控與四川宜賓敘州區政府、創益產業對合作框架協議條款進行修訂完善。

2020年9月5日,ST安控、俞凌與創益產業簽訂《合作框架協議》。

2020年9月7日,ST安控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合作框架協議》。

2020年9月8日,ST安控發佈《關於公司簽署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合作框架協議》主要內容爲:引進上市公司並遷址,創益產業向ST安控支付1.5億元意向金,ST安控收到意向金10日內啓動公司遷址工作;俞凌提供股票質押,創益產業向俞凌支付1.5億元,期限3年;ST安控完成遷址後創益產業爲ST安控解決有息負債問題提供必要支持;創益產業通過協議轉讓、定向增發及其他方式參與ST安控的股權收購,如參與股權收購後創益產業仍未達到ST安控實際控制人標準,俞凌以表決權委託方式使創益產業獲得公司控制權;協議還約定了產業投資、各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

對此,證監會新疆監管局認爲,ST安控2020年9月8日發佈的《關於公司簽署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屬於《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三)項所列重大事件,構成《證券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內幕信息。內幕信息形成時間不晚於2020年7月16日,公開時間爲2020年9月8日。

那麼,獲得了內幕消息的王彩海和羅惠忠,又如何操作的呢?

據悉,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王彩海實際控制並使用2個證券賬戶交易“安控科技”股票,具體爲:王彩海宏源證券股東賬戶0099161022、王彩海中信證券股東賬戶0254411079。2020年9月3日至7日累計買入“安控科技”股票229.99萬股,成交金額1002.59萬元,並於2020年9月8日、9月9日全部賣出,成交金額1142.98萬元,經交易所計算獲利所得138.61萬元。

羅惠忠則實際控制並使用4個證券賬戶交易“安控科技”股票,具體爲:羅惠忠宏源證券股東賬戶0128646524、羅惠忠宏源證券股東賬戶0604946250、羅惠忠開源證券股東賬戶0251798867、繆江洪宏源證券股東賬戶0136890393。羅惠忠在2020年9月3日至4日累計買入“安控科技”股票1662.01萬股,成交金額6923.79萬元,並於9月8日至9日全部賣出,成交金額8052.68萬元,經交易所計算獲利1118.58萬元。 

最終,證監局沒收了兩人的違法所得,並且處以同數額的罰款。

那麼,這個信息源頭ST安控的實際控制人俞凌呢,新疆監管局認爲俞凌泄露內幕信息的行爲,違反《證券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所述的內幕交易違法行爲。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的規定,證監局決定:對俞凌處以50萬元的罰款。從立案來看,俞凌是在2021年8月中旬收到的《立案告知書》,內容顯示因涉嫌證券市場的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而被立案;而到了2021年11月30日,俞凌就已經收到了來自新疆監管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不過其中沒有公佈細節。一直到2022年1月26日,新疆局最終公佈行政處罰決定書,也同時公佈了上述的細節。

至於ST安控,2018年虧損5.51億元,2019年虧損2014.15萬元,2020年虧損4.13億元,2021年預計虧損7.1億元至8.8億元,預計2021年期末的淨資產爲負值,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爲-2.8億元至-4.5億元。

公司稱,在報告期內,公司因債務訴訟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公司參與招投標項目造成了一定影響,導致公司業務承接受到限制。同時,受資金流動性不足影響,公司業務承接及市場拓展均不及預期,上述因素導致公司營業收入下降。同樣在2021年裏,失控子公司寧波市東望智能系統工程有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產清算,基於謹慎性原則,公司對涉及持有其股權及爲其所提供的擔保計提了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和擔保損失。另外,基於2021年度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及未來的行業情況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進行減值測試,經測試,公司發現部分資產組存在減值跡象並在報告期末計提商譽減值準備;同時受客戶市場環境變化影響,部分客戶因自身經營原因導致回款週期過長,公司對應收款項壞賬準備計提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在2021年ST安控還存在因貸款逾期產生複利及罰息的情況,這導致平均融資成本提高,財務費用增加。那麼根據這份業績預計來看,在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後,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

需要指出的是,四川省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021年8月5日決定對ST安控啓動預重整程序,指定ST安控清算組擔任預重整管理人,預重整管理人已於2021年10月18日選出預重整投資人。ST安控表示董事會將持續關注預重整和重整受理事項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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