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行業又現千萬級罰單。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央行上海分行公佈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顯示快錢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下稱“快錢支付”)因四項違法行爲被處以罰款1004萬元。

具體來看,四項違法行爲包括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客戶交易。

與此同時,時任快錢支付董事、首席執行官、總經理黨曉強因對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被處以罰款3.5萬元;時任快錢支付助理副總裁滕士軍因對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並且與身份不明客戶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被處以罰款8.5萬元。

除了快錢支付外,支付公司得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得仕股份”)也因存在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行爲,被處以罰款430萬元,並責令限期改正。在去年8月,央行網站公示曾顯示,由於得仕股份存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央行決定中止對其《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申請的審查。

從上述被處罰事由來看,業內人士分析稱,這或與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反洗錢監管力度相關。

央行近日發佈的《中國反洗錢報告2020》顯示,2020年央行共對614家義務機構開展反洗錢執法檢查,其中87%爲法人機構,依法處罰反洗錢違規機構537家,罰款金額5.26億元,處罰違規個人1000人,罰款金額2468萬元,反洗錢監管處罰總額較往年明顯上升。

自去年以來,監管部門落地了一系列相關文件。比如,2021年8月1日《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納入適用範圍,完善了反洗錢義務主體範圍;2021年10月央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對跨境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爲採取嚴防高壓舉措,支付監管力度再度升級。

到了2022年1月,央行會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發布了《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下稱“1號令”),進一步完善了反洗錢監管機制,提升了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根據規定,該辦法自3月1日起施行。

從內容上看,1號令完善並強調持續盡職調查規定,要求將客戶全生命週期管理融入持續盡職調查的要求中;同時,增加關於強化盡職調查和簡化盡職調查的要求,明確適用情形以及相應的措施。

另外,1號令也明確了時限要求,要求金融機構須在1號令施行之日起2年內完成全部存量客戶的盡職調查,對於較高風險以上的存量客戶,須在1號令施行之日起1年內完成客戶盡職調查。在業內人士看來,這對支付機構提出了更爲嚴格的要求,如何開展反洗錢工作將成爲各機構未來一段時間內工作的重點。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