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宋欽章  

臨近歲末,又一家第三方支付機構收到了千萬級的鉅額罰單。12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得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得仕股份”)因違反商戶管理規定和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42.615373萬元,罰款8630.503838萬元。

此外,時任得仕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某,因對得仕股份違反清算管理規定的行爲負有責任,被警告。時任得仕股份助理總經理李某彤,因對得仕股份違反清算管理規定的行爲負有責任,被警告,罰款10萬元。以上行政處罰的決定日期是2023年12月19日。

值得一提的是,作爲一家獲批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得仕股份的支付牌照有效期卻一直停留在2021年8月28日。根據人民銀行2021年8月29日公佈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行政許可公示信息(2021年8月第二批)》,因得仕股份存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人民銀行決定中止對其《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申請的審查。

根據其官網介紹,得仕股份成立於2006年,是上海地區最早取得第三方支付業務許可證的企業之一。主營業務範圍包括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互聯網支付等。

回顧2023年,在得仕股份被罰之前,第三方支付行業已出現了不少“重罰”。今年年內,財付通、支付寶、中匯支付等成爲被央行罰超千萬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人民銀行最新信息顯示,當前已獲支付業務許可的機構共186家,已註銷支付業務許可的機構累計達8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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