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媒體刊文:不宜把競技體育規則應用於校園體育測評

2月7日,北京冬奧會短道速滑比賽繼續進行,男子1000米半決賽又上演了神劇情,韓國選手樸章爀摔倒受傷,躺在地上一隻手握着手腕,相當痛苦。最終,現場的醫生進場,直接上擔架把他擡出場外,他也因此無法參加半決賽。同日,北京冬奧會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臺項目舉行資格賽,中國選手楊碩瑞在賽前熱身訓練中受傷,仍帶傷參賽,最終遺憾未能晉級。

運動員在賽前訓練與比賽中受傷,是不可避免的情況,這也足見奧運比賽競爭的激烈與殘酷。隨着社會越來越重視學生體育鍛煉,發展校園體育運動必須和競技體育區別開來,不宜把競技體育規則應用於校園體育測評中來。重視校園體育,不能採取應試的方式,一味讓學生在體育賽場上比拼高低,而應該重視學生參與體育鍛煉的過程。

在競技體育中,輸百分之一秒也許就會輸掉冠軍,可如果在對學生的體育技能測試中按運動速度、強度等打分,就可能會因學生個體差異導致運動損傷。

近年來,爲解決體育被弱化、邊緣化的問題,我國從國家層面提出要求,要把體育納入中考,並逐漸提高中考體育分值。目前看來,各地的中考體育評分大多采取平時成績+統一體育測試的方式,而由於學校給學生的平時評分都差不多,一些地方教育部門認爲,要通過提高統一測試分值(比重)與難度來強化學生對體育測試的重視,並帶動學校開好體育課。

這一思路值得警惕。提高體育統一測試分值(比重)以及難度,很可能出現三方面問題。其一,帶動校外體育培訓熱,增加學生的壓力和家庭的培訓支出。其二,學校體育教學應試化,上體育課就圍繞統一體育測試項目進行訓練,這不利於培養學生的體育運動興趣與技能。其三,出於功利的提分目的,家長會要求學生在測試前進行突擊訓練,這會帶來運動損傷。

競技體育和校園體育的目的不同,競技體育追求更快、更高、更強,展現的是拼搏精神,學生(羣衆)體育,強調的是參與、興趣、健康。跑100米,一個學生跑13秒和一個學生跑20秒,沒有高低之分,只要學生盡己所能並堅持運動即可。對待校園體育,有的教育部門、學校會借鑑競技體育那一套,一上體育課就訓練學生的跑跳,評價學生也用體育考試成績。由於不注重學生興趣,加之存在運動損傷,發展學校體育的路就會越走越窄。

這並不是說校園體育不能存在競技成分,而是要合理適度。把體育納入中考,必須改革體育評價,不應一味強調體測成績,而是重視學生上體育課、參加體育鍛煉的實際表現。一所學校如果堅持做到“1+1”——每天上1節體育課、組織學生進行1小時體育鍛煉,那這就是體育優秀的學校,一名學生如果堅持上好每一堂體育課,堅持參加體育鍛煉,那他的體育成績就該是滿分。

競技體育強調的是結果,校園體育強調的是過程,競技體育適合結果評價,校園體育適合過程評價。基礎學科教育應避免把所有學生納入一個分數跑道進行比拼。202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提出,堅持科學有效,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提高教育評價的科學性、專業性、客觀性。這應該在中考體育評價中率先探索實踐。

來源:熊丙奇/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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