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將經濟控制納入反家暴,不僅爲了全職太太

在每逢佳節發紅包的時代,不少夫妻、情侶在節日或重大紀念日選擇“轉賬”讓愛情保鮮。也許有人會說,夫妻財產本就共有,這豈不是左口袋放到右口袋,多此一舉? 

說起夫妻之間的“發錢”,情人節紅包固然浪漫,可如果日常消費都要“報備”、索要生活費還得欠條相伴、一人獨掌全家經濟大權……這種家庭分配機制就成了獨佔,也徹底站到了浪漫的對立面。

近年來,全職太太遭遇經濟控制的案例屢見不鮮。據《法治日報》報道,近日陝西的李女士在網上發佈視頻稱,身爲全職太太的她向丈夫索要500元生活費,卻被要求打欠條。這引發很多網友憤慨。

站在婦女權益保護的角度看,家暴是摧毀婚姻的重要根源之一,但家暴不僅包括肢體暴力、言語暴力、精神操控,還包括經濟控制。一方通過對家庭共同財產的嚴格控制,摧毀另一方的生存獨立性、自尊、自信和自我價值認同感,其危害不亞於肉體傷害。

自2016年3月1日算起,我國《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已近六年時間。對一切形式的家暴說不、維護平等文明的家庭關係,早已成爲社會共識。

然而,結合婚姻家庭案件來看,一旦家暴以經濟控制的面目出現,受害者仍缺乏相應的法律“保護傘”,被侵權者不僅面臨權利救濟的實際困難,甚至可能處於被家暴而不自知的狀態。

家暴的本質,是對家庭成員進行身體、精神侵害。不管它穿馬甲、戴面具,還是以何種形式出現,都應被嚴格禁止。將家暴納入有效的法律干預之下,才能避免“家人即地獄”的可怖,爲情感的安放留一方溫馨的港灣。

我國《反家庭暴力法》將家暴分爲身體侵害和精神侵害兩類,未將經濟控制明確列入。因此,有法律界人士建議,儘快對法律進行修改完善,將經濟控制行爲納入《反家庭暴力法》。

可喜的是,根據最高法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編寫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家庭暴力分爲身體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經濟控制四種類型。這種界定方式,更全面也更利於受害者依法維權。

具體到地方層面,多地都有探索和實踐。深圳婦女社會組織促進會調研發現,經濟收入越高的家庭,發生經濟控制的可能性就越高。今年3月1日即將施行的《江蘇反家庭暴力條例》明確規定,經濟控制侵害屬於家暴,具體表現爲實施非正常經濟控制、剝奪財物等侵害行爲。

當然,夫妻“錢袋子”應該怎麼管,家家有本難算的賬。可說一千道一萬,管錢只是手段,目的是共創共享美好生活,而不是一方對另一方頤指氣使、拿錢壓人。

建議將經濟控制納入《反家庭暴力法》,不僅是爲了體現全職太太的價值,更是爲了塑造健康文明的婚姻觀和家庭關係。要知道,現實中不僅有用錢要看另一半臉色的全職太太,也有不給丈夫“零花錢”的妻子。

戀愛很美好,但當白米飯代替多巴胺,愛情漸淡,夫妻也要經受諸多考驗。杜絕經濟控制等隱性家暴,要靠法律打造更完善的“護城河”,也要靠夫妻之間尊重、理解和包容,別讓一場場算計透支了愛情、折舊了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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