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推動我省碳達峯、碳中和工作走在全國前列,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題主線,統籌經濟發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四個維度,按照省級統籌、三級聯動、條塊結合、協同高效的體系化推進要求,以數字化改革撬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峯、碳中和工作,加快構建“6+1”領域碳達峯體系,爲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基本形成,重點地區和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部分領域和行業率先達峯,雙碳數智平臺建成應用。單位GDP能耗、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均完成國家下達目標;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4%左右;森林覆蓋率達到61.5%,森林蓄積量達到4.45億立方米,全省碳達峯基礎逐步夯實。

到2030年,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基本建立。單位GDP能耗大幅下降;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0%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5400萬千瓦以上;森林覆蓋率穩定在61.5%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5.15億立方米左右,零碳、負碳技術創新及產業發展取得積極進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峯值後穩中有降。

到2060年,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和碳中和長效機制全面建立,整體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零碳、負碳技術廣泛應用,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得到有效管控,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開創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浙江新境界。

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變革

(一)強化綠色低碳發展規劃引領。將碳達峯、碳中和目標要求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和地方各級規劃的銜接協調。推動山海協作、陸海統籌、城鄉融合,打造有利於低碳發展的緊湊型、集約型空間格局。

(二)構建碳達峯、碳中和數智治理體系。打造數據多源、縱橫貫通、高效協同、治理閉環的雙碳數智平臺。開發一批好用管用實用的多跨場景應用,解決政府、企業和個人的實際需求。以數字化手段推進改革創新、制度重塑,實現數智控碳。

(三)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實施循環經濟“991”行動升級版,構建一批工業、農業等領域循環經濟典型產業鏈,推進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建設綠色低碳園區。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推廣資源循環利用城市(基地)建設模式,構建全社會大循環體系。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發展高端智能再製造產業,大幅提高資源產出率。

三、構建高質量的低碳工業體系

(一)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提高新建擴建工業項目能耗准入標準。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要求,對地方謀劃新上石化、化纖、水泥、鋼鐵和數據中心等高耗能行業項目進行嚴格控制。將碳排放強度納入“畝均論英雄”“標準地”指標體系,開展建設項目碳排放評價試點。強化產能過剩分析預警和窗口指導。

(二)大力發展低碳高效行業。打造新一代信息技術、汽車及零部件、綠色化工、現代紡織和服裝等世界級先進製造業集羣。推進生物醫藥、集成電路等十大標誌性產業鏈的基礎再造和提升。加快發展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綠色低碳未來產業。深入實施數字經濟“一號工程”,推動數字技術在製造業研發、設計、製造、管理等環節的深度應用。

(三)改造提升高碳高效行業。實施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計劃升級版,建設國家傳統制造業改造升級示範區。推動產業鏈較長、民生影響較大的製造業低碳化轉型升級,對中小微企業實施競爭力提升工程。鼓勵企業兼併重組,以市場化手段推進落後產能退出。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將低碳理念融入工業園區、產業基地、小微企業園等平臺建設。

四、構建綠色低碳的現代能源體系

(一)深入實施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嚴格控制能耗強度、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落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要求,積極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強發展規劃、區域佈局、產業結構、重大項目與碳排放、能耗“雙控”政策要求的銜接。修訂完善節能政策法規體系,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強化節能監察和執法。全面推行用能預算化管理,加強能源消費監測預警。

(二)大力推進能效提升。開展能效創新引領專項行動,持續深化工業、建築、交通、公共機構、商貿流通、農業農村等重點領域節能,提升數據中心、第五代移動通信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水平。實施重大平臺區域能評升級版,全面實行“區域能評+產業能效技術標準”准入機制。組織開展節能診斷服務,推進工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打造能效領跑者。

(三)嚴控高碳能源消費。統籌能源安全和低碳發展,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高效發展清潔煤電,有序推動煤電由主體性電源逐步向基礎保障性電源轉變。嚴控新增耗煤項目,新建、擴建項目實施煤炭減量替代。鼓勵企業生產流程去煤化技術改造,持續實施煤改氣工程,積極推進電能替代。

(四)積極發展低碳能源。實施“風光倍增”工程,推廣“光伏+農漁林業”開發模式,推進整縣光伏建設,打造若干百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打造沿海核電基地。統籌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擴大天然氣發電利用規模。有序推進抽水蓄能電站佈局和建設。加快儲能設施建設,鼓勵“源網荷儲”一體化等應用。持續提高已建特高壓通道輸送清潔能源比重,全力推進送浙第四回特高壓直流通道建設。

(五)推動能源治理體系現代化。加快能源全產業鏈數字化智能化發展,推進多元融合高彈性電網建設,完善以中長期交易爲主、現貨市場爲輔的省級電力市場體系。加快建設以新能源爲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開展綠色電力交易,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推進天然氣領域上下游直接交易、管網獨立、管銷分離改革。深化能源資源市場化配置改革,完善用能權交易體系。建立能源行業全生命週期數字化監管機制,強化能源監測預警。

五、推進交通運輸體系低碳轉型

(一)推動交通運輸裝備低碳化。加大新能源推廣政策支持力度,推進以電力、氫能等新能源爲動力的運輸裝備應用,加快城市公交、一般公務車輛新能源替代,引導社會車輛新能源化發展。全面淘汰國三以下排放標準老舊營運柴油貨車,逐步提高柴油貨車淘汰標準。嚴格設置高碳排放車輛限行區域和時段。

(二)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推動大宗貨物和中長距離運輸“公轉水”“公轉鐵”,大力發展以“四港聯動”爲核心的多式聯運,持續提升鐵路和水路貨運量佔貨運總量比例。推進公路貨物運輸大型化、廂式化和專業化發展。加快發展綠色物流,加強運力整合、車貨匹配以及供應鏈與物流鏈融合,提高貨運組織效能。全面落實公交優先戰略,穩妥發展共享交通。

(三)加快低碳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把綠色低碳理念貫穿到交通基礎設施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和養護全過程,加快美麗公路、美麗航道、城鄉綠道網建設。推進公路和水上服務區、公交換乘中心、港口等低碳交通樞紐建設。加快充(換)電、港口岸電等基礎設施建設,搭建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智能服務平臺。推進綜合供能服務站和加氫站建設。

六、推進建築全過程綠色化

(一)提升新建建築綠色化水平。修訂公共建築和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在城鄉建設各環節全面踐行綠色低碳理念,大力推進零碳未來社區建設。適度控制城市現代商業綜合體等大型商業建築建設。推進綠色建造行動,大力發展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築。完善星級綠色建築標識制度,建設大型建築能耗在線監測和統計分析平臺。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材,推動建築材料循環利用。

(二)推動既有建築節能低碳改造。開展能效提升行動,有序推進節能改造和設備更新。加強低碳運營管理,改進優化節能降碳控制策略。推進建築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效公示,探索開展碳排放統計、碳審計和碳效公示。完善建築改造標準,逐步實施建築能耗限額、碳排放限額管理。加強建築用能智慧化管理,推進智慧用能園區建設。

(三)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提高建築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發展建築一體化光伏發電系統,因地制宜推廣地源熱泵供熱製冷、生物質能利用技術,加強空氣源熱泵熱水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系統應用。結合未來社區建設,大力推廣綠色低碳生態城區、高星級綠色低碳建築、超低能耗建築。

七、推進農林牧漁低碳發展

(一)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耕地質量,深化“肥藥兩制”改革。推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發展有機肥、營養土與基質土產業。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技術集成推廣。推動畜牧業、漁業高質量發展。推廣農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海上風電+海洋牧場”等低碳農業模式。加快建立農業碳匯覈算標準,推進農業生態技術、增匯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

(二)鞏固提升林業碳匯。全面推行林長制,保護髮展森林資源。實施科學綠化,組織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有效增加森林面積。加強中幼林撫育、珍貴樹種和大徑材培育、美麗生態廊道建設,精準提升森林質量,提高森林蓄積量。建立退化天然林修復制度。加強松材線蟲病等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加強對林業碳匯的科技支撐,不斷提升林業碳匯能力。

(三)增強海洋溼地等系統固碳能力。積極推進大型海藻、紅樹林等海洋碳匯開發利用,綜合開展各類藍碳試點項目。加快推廣淺海貝藻養殖,探索發展海洋碳匯漁業。加強海洋保護區建設與管理,注重陸海統籌,增加沿海城市海洋碳匯資源儲備。強化溼地保護,完善溼地分級管理體系,實施溼地保護修復工程,對集中連片、破碎化嚴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溼地進行修復和綜合整治,增強溼地固碳能力。

八、推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一)強化公衆節能降碳理念。把節能降碳作爲國民教育體系和幹部培訓教育體系的重要內容,舉辦全國節能宣傳週、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深化“人人成園丁、處處成花園”行動,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輿論氛圍。支持和鼓勵新聞媒體、公衆、社會組織對節能降碳進行監督。

(二)培育綠色生活方式。深入開展綠色生活行動,建設綠色學校、綠色商場等。開展綠色出行行動,制定出臺綠色出行激勵機制和優惠政策,引導公衆優先選擇乘坐公共交通、步行和騎行等綠色出行方式。深入開展塑料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持續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回收,推行“互聯網+”等廢舊物品交易模式,推廣應用綠色包裝,減少一次性消費用品使用。

(三)開展全民碳普惠行動。加快完善“碳標籤”“碳足跡”等制度,推廣碳積分等碳普惠產品。推動全省統一的碳普惠應用建設,逐步加入綠色出行、綠色消費、綠色居住、綠色餐飲、全民義務植樹等項目。強化激勵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運行機制,引導公衆踐行綠色低碳生活理念。

九、實施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戰略

(一)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制定碳達峯、碳中和技術路線圖,深入實施“雙尖雙領”計劃。圍繞零碳電力、零碳非電能源、零碳流程重塑、零碳系統耦合、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和生態碳匯等方向,創新科研攻關機制,採用揭榜掛帥等方式,實施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工程,推進低碳技術集成與優化。

(二)強化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加強能源清潔利用、含氟溫室氣體替代及控制處理等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謀劃建設能源領域省實驗室,積極建設國家科技創新基地,鼓勵龍頭企業牽頭建設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組建創新聯合體,加快建設碳中和技術高端創新平臺體系。

(三)強化技術產業協同發展。實施國家綠色技術創新“十百千”行動,推進低碳先進技術成果轉化、創新創業主體培育和可持續發展引領三大工程。大力培育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型企業,持續推進省級可持續發展創新示範區建設。深入實施首臺套提升工程。積極融入長三角區域創新合作,搭建國際科技合作載體,構建協同發展生態圈。

十、完善政策法規和統計監測體系

(一)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將碳達峯、碳中和納入相關法規制修訂。建立健全重點領域碳排放准入制度體系,逐步提高增量項目准入門檻。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重點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目標,推動建立覆蓋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存量退出和淘汰標準體系。建立健全碳達峯、碳中和標準體系和綠色產品認證體系。推進綠色產品認證在全省提質擴面,推動綠色產品認證與綠色製造採信互認。

(二)強化財稅政策支持。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切實保障碳達峯碳中和工作資金需求。統籌生態環保、節能降碳等財政資金,構建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實行生態環保財力轉移支付資金與“綠色指數”相掛鉤的分配製度,健全與生態產品質量和價值相掛鉤的財政獎補機制。強化環境保護稅、資源稅等稅收徵收管理,落實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稅收優惠政策。健全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強化階梯水價、氣價運用,進一步優化分時電價,對高耗能行業實行階梯電價。

(三)發展綠色金融。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加大對綠色產業和技術的投融資支持力度。強化對綠色低碳發展的資金保障,穩步提高綠色貸款佔比,擴大綠色債券發行規模,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綠色保險。推動湖州、衢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深化綠色金融地方規範和標準建設。積極爭取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推動碳金融產品服務創新,提升環境和氣候風險管理能力。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

(四)提升統計監測能力。根據全國統一規範的碳排放統計覈算體系要求,構建省級碳排放統計覈算體系,探索制定市縣級碳排放覈算辦法,統一覈算口徑,加強溫室氣體監測。持續提升能源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生態系統碳匯計量、監測和評估,推進森林、海洋碳匯計量和監測方法學研究,探索溼地碳匯計量監測研究。

十一、創新綠色發展推進機制

(一)培育市場交易機制。全面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立全省碳排放配額管理機制。建立碳匯補償和交易機制,探索將碳匯納入生態保護補償範疇。深化用能權改革,探索建立基於能效技術標準的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體系,探索多元能源資源市場綜合交易試點。深化“兩山銀行”試點建設,拓展“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通道,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依託國家綠色技術交易中心打造面向全國乃至全球的碳中和技術線上交易平臺,推動綠色低碳技術轉化利用。

(二)創新綠色生產和消費管理機制。全面推行綠色生產和消費方式。制定綠色項目招商引資清單,爲低碳高效產業項目開闢綠色通道。制定發佈綠色技術推廣目錄,形成以技術驅動爲主的綠色產業發展模式。提升綠色產品在政府採購中的比例,引導企業和居民採購綠色產品。完善綠色貿易體系,支持企業開展“碳標籤”實踐,積極應對碳邊境調節機制等貿易規則。

(三)推進多領域多層級多樣化低(零)碳試點。開展能源、工業、建築、交通、農業、居民生活、碳匯等重點領域試點和低(零)碳縣鄉村試點。及時總結提煉低(零)碳發展浙江經驗,加強宣傳推廣。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碳達峯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統籌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省碳達峯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工作謀劃、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協調解決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壓實責任,明確本地區的目標任務和落實舉措。

(二)加強監督考覈。將碳達峯、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爲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碳達峯目標責任考覈清單化、閉環化管理機制,強化督查激勵和考覈問責,有關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範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落實情況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三)加強能力建設。加強區域交流合作,鼓勵開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領域國內外合作研究、培訓考察、交流研討等活動。強化對各級領導幹部、企業管理者等培訓,切實增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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