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碼倒計時。根據央行去年10月發佈的《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於2022年3月1日正式生效。

近日有傳言稱“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的個人收款碼不得用於經營性收款。近4年的數據將被追查,一旦數額較大需按4.5%補稅,還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對此,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均表示:謠言。

微信支付向記者表示,根據財付通公司與監管部門的溝通和對新規的理解,3月1日之後,個人收款二維碼仍可繼續使用,其中部分具備明顯經營行爲的用戶需按照規定升級爲經營收款碼,明顯經營行爲的標準監管部門將會在近期公佈,且平臺會在用戶升級前會保留一段時間作爲過渡期。如符合升級標準,微信收款助手將下發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戶不會受到影響。

據瞭解,《通知》要求“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同時,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爲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並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爲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這並不是說微信和支付寶的收款碼不能再使用。收款碼分爲個人和經營用收款碼,《通知》是要求商戶提供微信、支付寶經營性二維碼,以後不能用個人二維碼作經營性收款。據瞭解,對於如何定義“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是由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研究制定相關標準。

實際上,由個人收款碼變更爲商戶收款碼,背後更多的是基於對反洗錢的監管考慮。不可否認的是,個人收款條碼的廣泛運用,有效滿足了社會公衆的個性化、多樣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經濟、地攤經濟的資金收付效率。但與此同時,也存在一些風險隱患。

彼時,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答記者問時提到,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臺”,以高額收益爲餌吸引大量人員使用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與賭客“點對點”線上遠程轉移賭資,將賭資分拆隱藏於衆多正常交易場景,擾亂了條碼支付業務正常秩序,影響了涉賭“資金鍊”追溯機制的實效。

那麼,個人收款碼變爲商戶收款碼後,小微商戶的經營成本會增加嗎?關於這一點,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明確表示,“爲了確保個人收款條碼相關要求有效落地、業務平穩過渡,《通知》設置了過渡期,要求支付服務主體全面、充分評估客戶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務解決方案,做好客戶引導和服務工作,確保服務成本不升、質量不降。”

(作者:邊萬莉 編輯: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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