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剛收到監管警示函,如今立案告知書又來了!

2月18日晚間,宜華健康發佈公告稱,近日公司控股股東宜華集團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就在上月底,宜華集團、董事長劉紹喜及總裁劉紹香剛剛收到廣東監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被稱作“資本教父”的劉紹喜去年剛剛被證監會罰款930萬元。接連被罰的背後,到底發生了什麼?

控股股東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2月18日晚間,宜華健康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宜華集團收到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宜華健康表示,本次調查系針對公司控股股東涉及上述事項的立案,不會對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產生影響。話雖如此,消息一出,宜華健康的股吧還是立即炸鍋,不少投資者表示“喫大面還在後面”“週一跌停”“這下完了”。

值得注意的是,“宜華系”另一家上市公司宜華生活早在去年3月就已終止上市。因爲財務瘋狂造假,去年宜華生活被證監會處以600萬元罰款,公司實控人劉紹喜被處以930萬元罰款。此外,證監會還決定對劉紹喜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剛剛被出具監管警示函

實際上,宜華集團被證監會立案早有先兆。1月29日,宜華健康突然發佈公告稱,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宜華健康現任董事長劉壯青、時任董事長陳奕民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經查,2019年3月2日,宜華集團與杜某(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1.5 億元。宜華集團在未知會公司、未徵得公司董監高同意的情況下,私自使用公司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出具《擔保書》。

上述借款到期後,經多次延期後仍未全部清償,因此杜某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判令宜華集團向杜某償還借款本金8510萬元及相應的利息,宜華健康對宜華集團未清償債務的二分之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隨後宜華集團提起上訴,但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此過程中,宜華集團又一次私自使用公司印章出具了授權委託書等材料,委託有關律師參與該案的一審、二審出庭應訴。

廣東證監局認定,上述擔保事項未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批准,未及時進行公告,也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在借款人提起訴訟後,公司也未及時公告相關立案、進展、判決等情況,也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違反了相關規定。

此外,因主導宜華健康重大訴訟事項但未配合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廣東證監局還對宜華集團、董事長劉紹喜、總裁劉紹香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印章管理形同虛設

因爲會計政策變更、自用房產改爲投資性房產以及違規擔保等問題,近期深交所連續下發關注函,不少股民也對控股股東私自使用上市公司公章的“任性”做法十分關注。

對此,宜華健康回復深交所關注函時表示,經自查,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存在關鍵調控缺失和執行不規範問題。公司未對公章、法人章、財務章、合同章分開管理,而是由印章管理員一人保管,存在不合規風險和管控漏洞。同時,公司印章外借流程相關規定也較爲簡單,同樣存在管理漏洞。

而在實際執行中,印章管理員也並未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複印留底,甚至還存在實際有用但未走印章審批流程、也未及時登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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