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两高”报告在部署2022年依法严打金融证券领域犯罪的工作时,提出了依法打击金融证券、逃税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从严惩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加强反垄断、反暴利、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积极稳妥办理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等工作重点。

依法打击

金融证券、逃税等犯罪

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依法打击金融证券、逃税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对此,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欣表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击金融、证券犯罪,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基本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在打击金融、证券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假币、地下钱庄、银行卡犯罪等突出犯罪的系列专项行动,现阶段又重点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

王欣建议,下一阶段,金融、证券等监管部门可以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强化机制创新,强化行刑衔接,统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依托交易所大数据监控技术,加强对异常交易、违法线索的综合分析研判,提升全链条打击的精准度。二是坚持打幕后、打组织、打网络,通过统一指挥、集中部署、联合办案,形成集团作战、密切协同的执法格局。三是完善与公安、司法机关的线索研判、数据共享、情报导侦、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对金融证券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四是坚决落实新证券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着力构建行政、民事、刑事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也提出,打击违法犯罪的过程中,要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透明执法。“千万不要把资本市场监管简单等同于处罚。事先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都要齐抓并进,不可偏废,这样才有助于激浊扬清,惩恶扬善,切实优化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多赢共享、包容普惠的资本市场生态。”

从严惩治

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

在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时,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要从严惩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加强反垄断、反暴利、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孝军表示,最高检把加强反垄断、反暴利、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作为2022年的工作重点,意味着对“头部”平台、制造业非法涉足金融业、互联网金融等行业的司法打击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近年来,我们看到了资本不规范发展带来的危害,从司法层面作出部署提升打击力度,为资本发展设立‘红线’,才能引导资本健康有序发展。”他说。

在深化打击洗钱犯罪,加强反洗钱治理工作方面,上海定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肖波预计,今年司法机关可能会围绕打击“自洗钱”、跨境洗钱、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非法行为继续展开行动。

肖波还表示,新的非法集资司法解释提高了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尤其是新型非法集资活动的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3月起实施,该决定除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重大调整外,还为打击网络借贷、虚拟币交易、融资租赁、养老领域等新型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去年人民法院审结

金融纠纷案件155.3万件

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审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1.3万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5.3万件,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最高法工作报告还提到,2021年,北京金融法院与金融监管机构共建金融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提出保障北交所25条举措,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上海金融法院深入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在肖波看来,过去一年金融司法工作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定、出台或者修改了一批法律、司法解释,有力保障了金融秩序、化解了金融纠纷、保障了投资人和市场相关主体权利。二是建立完善了相应的金融纠纷化解和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的协作机制,上海金融法院和北京金融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三是办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同时,最高法和最高检围绕化解金融纠纷、打击金融违法犯罪,颁布了一批指导案例。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杨雄表示,打击洗钱犯罪,尤其是“自洗钱”犯罪,不仅可以制裁洗钱犯罪本身,还可以预防和制裁腐败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等。作为经济主体的公司、企业,应自觉依法依规经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才能稳健发展。

吴孝军表示,近年来,证券期货领域犯罪、非法集资犯罪、涉税犯罪(主要是偷逃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类犯罪)以及洗钱犯罪仍然频发,这些犯罪涉及面广、影响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可能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前期刑法修正案、相关司法解释密集出台,反映了国家层面对金融重点领域犯罪的密切关注,也呼应了老百姓对社会公平公正的期盼。

多部门联合

专项惩治证券违法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最高检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设立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联合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专项惩治证券违法犯罪,集中办理19起重大案件,指导起诉康得新案、康美药业案,助力依法监管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此,刘俊海表示,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的设立,是我国资本市场法治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向资本市场释放了检察机关对证券犯罪“零容忍”的强烈信号。驻证监会检察室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工具箱”储备充足,既包括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实施精准打击,也包括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标本兼治、实施源头治理。期待驻证监会检察室在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促进资本市场治理现代化方面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来自证监会的数据显示,去年,证监会共办理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609起,其中重大案件163起,涉及财务造假、资金占用、以市值管理名义操纵市场、恶性内幕交易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典型违法行为。同期,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77起,同比增长53%,会同公安部、最高检联合部署专项执法行动,证券执法司法合力进一步加强。

据悉,接下来,证监会还将聚焦关键领域,突出重大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有效提升执法威慑,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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