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殭屍信息”讓業主成“網上富翁”?全國人大代表李曉林:需完善不動產登記

2022年3月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開幕。全國人大代表、林達集團董事局主席李曉林聚焦政府不動產產權登記工作提出建議。

在李曉林看來,自2021年下半年起,黨中央國務院連續發出維護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指引性政策,市場效果逐漸顯露出比較積極的變化。他建議下一步要對各地行政性調控措施進行梳理,發現問題要積極整改;他還建議進一步完善不動產產權登記制度,註銷“殭屍信息”,解決遺留問題。

購房“資審”遺留問題亟待解決

針對當前樓市調控措施,據李曉林調研:有些地方的限購、限售、限貸條件過多、過嚴、過頻繁;在近年經濟下行壓力日增的背景下,對房地產業的調控用力過猛、用藥過量,出現了一些過猶不及的負面效果;對每個家庭名下擁有的房產套數,和基於此套數的限購、首付款比例、貸款利率、出售房產時的稅種稅率等尚未釐清。

“此類過度的限制,直接影響房地產市場交易的活躍度,既有悖中央倡導的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也不利於房地產業健康良性發展。”李曉林表示,在羣衆反映的諸多意見中,有關購房“資審”的相關問題尤其應引起主管部門重視。

李曉林以某城市在2003年的一次拆遷爲案例。他表示,至今,該地已經舊貌換新顏,很多已被拆遷居民家庭名下早已不復存在的房產信息,卻仍登記在市區級管理信息系統裏,其中大多數當事人如今都年事已高甚至離世已久,羣衆謔稱其名下的房產登記信息爲“殭屍信息”,稱自己是“網上富翁”。

李曉林認爲,十九年前的這次拆遷徵地工作暴露出一些遺留問題,不但損害了城市管理信息數據的客觀真實性,更給衆多當年被拆遷家庭留下了較大的精神困擾,以及實際的、潛在的權利損害和風險。

根據李曉林的初步調研,這是由於拆遷方未按拆遷協議第七條約定,履行其“統一註銷”所拆遷房屋產權登記的責任所致,李曉林表示,這種情況下,“被拆遷居民家庭蒙受權利損失,同時,如果在無過錯和不知情的狀態下籤訂買賣合同,就會出現‘資審不通過’的情況,後續要因此承擔違約賠償定金的責任,這對普通居民家庭絕非小事。”

對此,李曉林表示,在當前國家推進的各項房地產稅收改革準備工作中,摸清底數是極其重要的一環,這種隱性的不實登記信息,對數據真實性具有一定的負面影響。

建議完善不動產產權登記制度

“北京市現行的不動產產權登記政策文件於2017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年)已屆滿,現正處於修訂待發的政策空窗期。”李曉林認爲這是集思廣益、拾遺補漏,本着促進交易的民法原則進行完善修訂的難得機遇。

李曉林建議,從上述拆遷案例入手,對既往已發生的此類情況進行篩式排查,凡經查實者,一律由政府部門自行統一註銷,並將數據報備市統計局和住建委,爲市委市政府摸清房地產市場的真實狀況提供可信依據。

“對拆遷方違約不履行註銷申請責任的,應啓動追責問責程序,並先行無附加條件地爲受損且無過錯的被拆遷家庭,進行註銷登記內容。”李曉林表示。

與此同時,李曉林提議完善拆遷法規,明確責權邊界,“今後,無論是政府徵地、政府主導下的企業徵地,亦或是是單純市場化的企業開發徵地,一旦拆遷完畢且被拆遷方交出相應不動產產權登記證(或有關材料)的,政府有責任在合理期限內,依規自行或督促拆遷方履行辦結註銷登記事項,並向各相關方公告或報告,使整個拆遷程序完成法律維度的閉環,不留後遺症。”

此外,李曉林認爲對共有產權人(如因繼承分拆等)登記於名下的房產,是否機械、籠統地一律按名下一整套房認定,建議在再論證的基礎上加以調整,使之更符合實際、更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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