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

本報記者 封莉 北京報道

《中國經營報》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江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周江勇利用擔任浙江省鄞縣副縣長,象山縣縣長、縣委書記,寧波市委常委、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黨工委書記,舟山市市長、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國經營報》記者梳理,周江勇是浙江本土幹部,仕途歷經寧波、舟山、溫州、杭州四市,在各個崗位上擔任一把手的時間比較長。工作早期,他曾在鄞縣姜山中學擔任教師。2021年8月,周江勇在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任上被查。

2022年1月19日晚,周江勇的案情在電視專題片《零容忍》首次披露。

浙江是市場經濟活躍地區,部分領導幹部存在搞“一家兩制”的問題。周江勇和其弟周健勇一個從政、一個經商,周江勇利用公權力爲弟弟經商提供幫助。

周健勇原是上海理工大學教師,2006年,他兼職辦起了一家化工企業,起步地點就選在了周江勇當時擔任一把手的寧波市象山縣。

周江勇、周健勇兄弟攫取的第一桶金就建立在權錢交易的基礎上。一家民營企業在周江勇授意下,和周健勇“合作”開辦了寧波翔潤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所謂“合作”其實只是幌子,很快翔潤石化公司變成周健勇獨立承包,但依然長期免費使用這家民營企業的土地、廠房和設備。通過免除租賃使用費的方式,多年來,這家民營企業向周江勇兄弟輸送利益達700多萬元。與此對應,周江勇則利用職權,爲該公司在獲取土地等方面提供幫助。

周健勇繼而又和同鄉周文勇等人以“合作”名義開辦了永潤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潤公司”),周健勇佔股40%,實際上他應付的註冊資金和增資款共計1400多萬元,全是周文勇代他支付的。這些老闆之所以願意出巨資和周健勇“合作”,目的也是想攀上週江勇這個靠山。

2014年,永潤公司爲了節省成本,違規將煉油後的廢渣交給沒有資質的企業“處理”,實際就是運到山東傾倒在了農田裏。山東警方正式立案,追溯源頭查到了永潤公司,周江勇爲了讓弟弟的公司獲得輕處理,於是利用職務影響力,搶奪案件管轄權,讓寧波當地警方立案調查。

周健勇投身商海,也給了各路商人順理成章利用他圍獵周江勇的機會。一家建築公司老闆史時紅就是其中之一。從2013年到2017年期間,周江勇先後在涉及舟山、溫州的多個項目中,按照周健勇傳達的請託,爲史時紅提供幫助,周健勇則先後八次以“借款”爲名收受史時紅所送的錢財,總計金額達9000多萬元。

在收受史時紅賄賂的過程中,周江勇和史時紅從不接觸,都是通過周健勇作爲橋樑。史時紅的公司也不是直接拿項目,而是先和周健勇找到一些大型央企、國企,承諾幫他們找周江勇拿項目,事成後將部分工程交給史時紅的公司做。周江勇爲一些大型央企、國企拿工程,也顯得名正言順。

進入數字經濟時代,周健勇也希望搭上這班車。2017年,他在寧波與別人合資創辦優城聯合信息技術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城聯合”),對外宣稱是一家聚焦“地鐵互聯網+”的高新科技公司,其實核心資源還是周江勇的權力。通過周江勇打招呼,優城聯合與寧波地鐵進行合作,第一筆業務就拿到了寧波地鐵移動支付系統的統籌權。

2017年2月,周江勇調任溫州市委書記,2018年,周健勇通過周江勇打招呼,優城聯合獲得了溫州地鐵移動支付系統的部分項目;2019年周江勇調任杭州市委書記,2019年11月,優城聯合又作爲大股東投資創立了杭鐵優城科技有限公司,打算在杭州進一步拓展業務。在這個過程中,周健勇熱衷於結交各路老闆,表面是推銷高新科技概念,實際是兜售周江勇的權力。一些企業也希望通過周健勇綁定周江勇,於是就採取“低值高投”的方式,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購入周健勇公司的部分股權,周江勇則爲這些企業在獲取低價土地、優惠政策等方面提供幫助。

擔任杭州市委書記期間,周江勇曾在一次會議上公開說:“這是一個能幹事的時代,這是一座能幹成事的城市。能夠在這樣的時代、這樣的城市工作,是我們每個幹部的無上光榮,也是對我們每個幹部的重大考驗。”而他自己,卻沒能經受住考驗。

上電視一週後,2022年1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佈了周江勇被“雙開”的消息。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通報,周江勇的問題涉及多方面。例如,”對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搞迷信活動”,“違規配備警衛人員、公務用車”,“應私營企業主請託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執法司法活動”,“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轉讓、稅收返還等方面謀利,夥同親屬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搞家族式腐敗”。

2022年2月11日,周江勇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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