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上海檢察機關依法提前介入“問題豬肉”等涉疫案件

上海市嘉定區檢察院4月20日以涉嫌詐騙罪對假借社區團購之名實施詐騙的被告人龔某某提起公訴

4月7日,龔某某從他人處獲悉某超市社區團購信息,在未獲得貨源保證的情況下,故意隱瞞未達到團購條件的事實,採用僞造居委會證明、虛構貨源信息等方式,在兩個小區微信羣內組織團購,騙取團購費用共計4.6萬餘元,後多次將上述部分錢款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嘉定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爲,被告人龔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利用電信網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除對該起團購詐騙案提起公訴以外,近日,上海檢察機關已對一批涉疫犯罪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加強偵查引導,提高辦案效率,從快嚴查涉疫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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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等人銷售僞劣保供產品案

疫情防控期間,犯罪嫌疑人張某經與上海某公司商定後,利用該公司名義與梅隴鎮政府簽訂保供協議並提供相應產品。經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介紹,張某採購11萬份生豬產品運至梅隴鎮集中保供點。在物資發放過程中,居民陸續反映該批豬肉存在諸多嚴重質量問題。鎮政府隨即叫停該批物資的發放。

公安機關日前已立案偵查,並對張某等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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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哄擡物價非法經營案

疫情防控期間,犯罪嫌疑人高某使用他人食品經營營業執照在網絡平臺開店,大量囤積青菜、雞蛋、雞、鴨等食品,並大幅抬高價格對外銷售,部分食品進銷差價率最高達437%,累計銷售175萬餘元,非法獲利150餘萬元。

公安機關日前已立案偵查,並對高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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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等人僞造防疫車輛通行證案

疫情防控期間,犯罪嫌疑人李某夥同其弟弟李某某使用修圖軟件,僞造數份印有上海市相關行政機關公章的防疫車輛通行證以及防疫生活物資保障企業證明,用於運輸、販賣蔬果牟利,並提供給他人在上海市運輸、銷售物資。

公安機關日前已立案偵查,並對李某等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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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某銷售假冒品牌口罩案

疫情防控期間,犯罪嫌疑人凌某在明知情況下,網購假冒品牌口罩後轉手銷售牟利,銷售金額總計38萬餘元,案發後被查扣假冒品牌口罩2.9萬餘個。

公安機關日前已立案偵查,並對凌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上海市奉賢區檢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

當前,上海市上下正在全力以赴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檢察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加大涉疫刑事犯罪打擊力度,堅決維護市民羣衆切身權益,保障市場經濟秩序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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