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財務總監遞交董祕14天后才被披露的一份聲明,牽出了一樁“疑案”:福成股份(600965.SH)的財務總監,究竟“失聯”過嗎?

5月11日晚間,福成股份披露了12份公告,包括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此前下發的年報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及《程靜-聲明》、《報警證明》等。這些公告陳述了財務總監程靜因財務覈實問題及上市公司財務獨立性問題拒籤年報、一季報,隨後“失聯”,公司報警等一系列狀況。

按照福成股份的說法,在年報、一季報發佈前夕,財務總監“失聯期間電話關機、微信語音及信息不應答、到訪其家庭住址無回應”,故公司選擇了報警;而財務總監程靜在5月12日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電話採訪時,否認自己屬於“失聯”。

此外,圍繞程靜此前留下的聲明,福成股份在回覆監管函的公告中稱,“無法百分百確認其來源及信息真僞”。程靜則表示,自己把聲明放在董祕辦公桌後,已通過微信告知對方,並希望其據實披露自己的聲明。

這場“羅生門”背後,是實控人的“強勢”控制下,福成股份的內控隱憂浮現:財務總監自稱沒有簽字權,一切付款必須通過福成集團財務部總經理批准;公司採購活牛業務涉及1.6億資金,財務總監及會計此前多次催促,但相關人員遲遲未能補齊憑證,但在財務總監“失聯”、監管介入後又火速補齊相關發票……

財務總監留下聲明後“失聯”?看看各方怎麼說

按照福成股份的公告,4月27日晚7點左右,公司董祕鄧重輝跑步結束回到公司,發現桌上突然放置了一份有“程靜”簽名的紙質文件,而財務總監程靜則自此失聯。

按照內容來看,這份聲明就是福成股份在5月11日晚間披露的《程靜-聲明》。

程靜在這份聲明中表示,由於近一年來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受到來自大股東方面的影響非常嚴重,違背了上市公司無獨立三分開的原則,其已無法正常履行財務總監的職責。“不能獨立行使財務系統管理的管理職能,有些業務無法確定真僞性,故無法保證報告中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無法承擔個別和連帶法律責任。”聲明中寫道。

由此,程靜聲明:拒絕確認簽署2021年度報告、2022年一季報。

福成股份在公告中稱,收到上述聲明後,公司一直多方面嘗試與程靜聯繫確認真僞,但財務總監程靜自此失聯,無法百分百確認聲明來源及信息真僞。

5月12日晚間,程靜在微信上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確認,上述聲明確實是她放的,並表示自己將聲明放在辦公桌上後,隨即向董祕微信發送了聲明照片,表示希望對方據實披露自己的聲明。

綜合程靜的表述和福成股份披露內容,聲明在4月27日晚已被董祕知曉,但直到5月11日晚才隨監管工作函回覆一同披露,期間相隔14天。

財務總監“失聯”又是如何發生的?

在福成股份的陳述中,4月28日,公司召開董事會,程靜未出席會議,且一直處於失聯狀態。4月29日凌晨1點36分左右,福成股份披露了其2021年年報及2022年一季報。

年報中,福成股份稱: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除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程靜外)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不過福成股份並未說明程靜未簽字確認的原因。

4月29日上午,福成股份向三河市公安局報警。據福成股份披露的報警證明,當天上午10點12分,福成股份報警稱程靜於4月27日晚失聯;上午10點半,報案人稱自行到所反映情況;上午10點48分,報警人稱已與程靜取得聯繫。

5月12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福成股份財務總監程靜求證,對方否認自己是失聯了。

她在電話中表示,應該是董祕聯繫自己,但董祕(28日)也沒給她微信留言、發送郵件,不應該說自己是“失聯”。

程靜之後還在微信上對記者表示,28號當天沒有收到任何董祕發來的微信留言,但她也表示,不清楚有沒有人打過電話。而且,她也在微信中提到自己28日有段時間是不在家的。

同時她還在電話中質疑,假如自己失聯,董祕應當及時發佈公告。

隨後,記者致電福成股份董祕鄧重輝求證,對方稱,如公告中所說,公司通過打電話、發微信、上門等方式都沒能聯繫上程靜,“肯定沒聯繫上,我們肯定是有證據的”、“如果她要主動想聯繫公司,爲什麼會這些正常途徑都聯繫不上?”

福成股份在公告中稱,程靜失聯期間電話關機、微信語音及信息不應答、到訪其家庭住址無回應。

需要說明的是,董祕鄧重輝在表述過上述信息後,又向記者表示以公告爲準,並強調沒有向記者確認任何東西。

根據程靜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展示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及通話記錄截圖,那3天的信息如下:

4月27日晚8點左右,鄧重輝通過微信聯繫程靜,未獲回應;

4月29日上午10點5分,鄧重輝再度發來微信消息,程靜回覆;

上午10點21分,“李建強”(上述報警人)向程靜撥打了電話,未接通;10點25分程靜回撥,未接通;10點31分雙方通話。

兩人與程靜聯繫的時間點,幾乎與福成股份報警稱程靜失聯的時間(注:上午10點12分)重合。程靜認爲,自己並沒有失聯。

而對於公告中提到的“到訪家庭住址無回應”,程靜則在微信採訪中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確有2名上門者,“是大股東實控人(李福成)派的”,程靜認爲,上門者來自公司實控人一方,但“這種情況只能董祕聯繫我纔行”。

財務總監稱自己沒有簽字權,實控人承諾規範參與公司運作

福成股份沒有財務總監簽字確認的年報也迅速引來交易所關注。

數據顯示,4月29日開盤前,也就是福成股份披露年報、一季報後,上交所就火速下發了《關於河北福成五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年報事項的監管工作函》。

在監管工作函中,交易所要求公司說明財務總監未簽署公司財務報告書面確認意見的原因,說明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在年報審議前是否知曉財務負責人未簽署確認意見的情況。

5月12日,福成股份回覆交易所的監管函,併發布了包括《程靜-聲明》、《報警證明》、《關於作爲實際控制人規範參與河北福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運作的承諾》等在內的12份公告。

自此,程靜此前拒絕在年報、一季報上簽字確認的詳細原因才被揭開。

具體來看,程靜拒絕簽字的原因主要有兩個:審議年報前,尚存在一項對於公司定期報告財務數據有較大影響的經營活動(2021年活牛採購)尚未覈實清楚;公司實控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參與公司財務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

2021年,福成股份重新恢復畜牧及屠宰業務,並於2021年5月~12月採購活牛。“這次活牛採購累計資金支出超過1.6億元,在公司未覈實清楚採購資料及原始憑證前,存在採購價格不真實和生物資產成本虛高的風險,對公司定期報告財務數據影響不小。”回函公告中寫道。

程靜稱,編制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時,活牛採購金額尚未達到特別大金額,財務總監和會計一直在催促採購人員補齊憑證,並且活牛採購人員當時承諾回來補齊,因此正常編制和簽署了三季報。2021年年度報告編制期間,財務總監還持續在提出要求補齊買牛憑證的問題,但直到公司準備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前一天,問題仍未解決。

對此,福成股份稱,2022年5月初,公司從全國各地召回2021年參與買牛的全部採購人員,花費幾天時間與公司會計共同覈實2021年買牛情況和補充相關資料,基本上已獲得2021年買牛活動發票和付款資金流不一致交易的全部證明,最終達到滿足財務總監對公司2021年大量採購活牛生物性資產的準確資金支出和資產成本的確認要求。

至於實控人“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序參與公司財務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的說法。程靜表示:“一切付款必須通過福成集團財務部總經理批准,上市公司財務總監沒有簽字權,只負責合併報表,要求公司會計和出納出具遵守規則保證書。我認爲以上做法不符合上市公司財務獨立性的要求。”

對此,福成股份稱,公司實控人李福成“書面已出具”《關於作爲實際控制人規範參與河北福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運作的承諾》,承諾自即日起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上市公司流程制度的相關規定,作爲公司實際控制人規範參與上市公司的運作。

鑑於上述未簽署公司定期報告書面確認意見的主要原因已消除,財務總監程靜同意補籤對公司定期報告和財務報表的書面確認意見。

對於其此前在聲明中提到的“經營覈實”及“財務獨立性”問題是否解決,程靜在電話中對記者表示,一切以公告爲準。她還表示實控人已作出承諾,需要給公司時間整改。

對於這一事件對公司的影響及公司的內控問題,福成股份董祕在電話中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這次事件沒有影響到公司正常運營,也不是內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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