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原生家庭,決定了一個人內心的情感需求模式。

當一個人對自己的自我認識並不清晰的時候,往往可以讓他有感覺的人,會是原生家庭中的父母。

因爲此時,遇見的時候的感覺,就是我們常常講得“喜歡”的感覺。

舉個例子來說,

我有很多來訪者,她們在原生家庭中不幸福,父親是渣男,家暴,出軌,喫喝嫖賭樣樣精通,母親性格強勢,但在婚姻中又軟弱。

那麼這個來訪女孩談的男朋友往往就會和父親很相似,而且她只對這樣的男孩子纔會有“感覺”,那些老實的男孩子,她則完全不動心。

而她自己在關係裏會特別的強勢,但是她又會特別依賴男朋友,談戀愛都會抱着不分手的方式去談,無論如何都不會主動分手,這部分的強勢和軟弱,就會像她的母親。

這幾乎難以避免,因爲一旦遇到這樣的人,她們的內心就會不斷地給她發送信號,

告訴她,就是這個男人,這幾乎是本能,不是理性的考量,這是被自身的情緒所牽動的。

她們通常非常討厭自己的父親,但又只會對像父親這樣的男人有感覺;

她們也常常非常討厭自己的母親,討厭母親的軟弱和不聰明,但自己在言行上又會特別的像自己的母親;

所以,

避免是理性的考量,但是內心喜歡的感覺並非是理性的考量,而是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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