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表面上看,這些年博士畢業標準越來越高,從本質上看,博士畢業標準只是逐漸迴歸本位,回到應該達到的水準。這是因爲前些年一些博士畢業標準要求不高,出現不少的有失水準的博士,用人單位對於博士的認可程度逐漸走低,極大影響了高校以及博士羣體的聲譽,這些年處於畢業標準拉昇階段。

2000年,我國博士畢業生11004人,2020年達到66176人,增加了5倍之多。這幾年擴張更快,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116047人,在校博士研究生已經達到466549人。擴張如此急速,保證質量就成爲緊迫問題,於是採取一些嚴厲措施,這就使得一些博士以及博導壓力山大,但這是必須的。

(一)博士學位論文抽檢機制的建立,催生博士學位論文的盲審。

爲了保證博士質量,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博士學位論文抽檢機制,由學位辦組織實施。這屬於外部監督機制。一旦抽檢不合格,本人有可能被取消學位,單位有可能被撤銷學位授權。這幾年,陸續有一些博士因爲學位論文抽檢不合格去丟了博士大帽,一些導師也因此被停止招生。

在這種機制倒逼之下,高校基本實現博士學位論文盲審制度。論文寫出來之後,導師先審,覺得沒有問題了再外送盲審,盲審通過之後學校還得抽檢,最後進入答辯環節,可謂過五關斬六將,堪是不易。

在這種背景條件下,博士畢業雖然越來越難,但真正被淘汰的極少,大不了延期畢業。本科不保證全部畢業,博士也不能保證全部畢業,達到標準授學位,達不到標準不授予學位,理所當然,就該像檢驗機械零件那樣一絲不苟,絕不能將不合格的博士推向社會。

(二)熬了6年,本想博士論文評優,結果在外送盲審中“被掛”。

位 某985 高校的生理學博士,研究方向是垂體激素調控。此位博士研究生手裏攥着一大一小兩篇 SCI 一 作,自信功底還算紮實。爲了整出一篇高質量的博士論文,此生主動延期畢業一年,精心打造出了一篇博士學位論文,結果還是出了岔子。

本來自信滿滿等待外送盲審結果,並聯繫好了入職單位,結果三位盲審專家分別打出了90、92、58分的成績,直接"被掛"。據本人反映,58 分的那份評語寫得很“全面”,從文獻綜述、研究方法、實驗數據、術語概念、創新性各方面一通“銳評”,但卻沒有一點具體意見,全是籠統地對創新點和系統性問題進行描述。最後結論就是“不能參加答辯”,理由就一句主觀評判——論文價值不夠高。按照該校規定,這是不能上答辯會的。

面對這樣的結果,本人很是喫驚,導師同樣喫驚。爲了分析原因,師生仔細分析很久,也未找到“被掛”的理由,還是覺得論文可以衝優!導師不忍心延了一年的學生再次延期畢業,於是立即寫好了複議申請書。但是,即使通過申請,還得再次盲審,能不能趕上答辯是一個未知數。

(三)博士論文盲審“被掛”,存在三種可能性。

博士學位論文外送盲審“被掛”,不能簡單地理解爲學位論文質量不行,也不能簡單地認爲評審專家不負責任,應該實事求是地分析原因,弄明白到底是什麼情況。博士學位論文“被掛”實際上就兩種情況,那麼是論文質量不行,要麼是盲審過程中造成“誤傷”,但這又存在三種可能性。

第一種可能性,盲審專家“盲了”。也就是論文質量本來不錯,可是盲審過程中出了茬子,造成了誤傷。這與盲審過程相關。盲審一般是這樣操作的,作者將學位論文進行去標識處理,把個人以及單位信息遮蓋起來,交給組織盲審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提煉出論文研究主題、關鍵詞等信息,然後協商其它單位尋找同行專家進行評審。

在這個過程中,提煉關鍵信息的工作人員未必能夠準確概括,尋找盲審專家的工作人員也未必能夠找到真正的同行專家,於是出現同行專家所研究方向與論文研究內容不能形成精準匹配,從而造成誤判而“誤傷”。比如同樣是做車輛研究,有人做新能源汽車,有人做無人駕駛,有人做傳統的汽車機械結構,研究方向差異很大。

前者是“大同行”,後者是“小同行”,只有“小同行”才能對論文價值作出正確判斷。如果將無人駕駛方面的論文送到汽車結構專家手裏,你說是什麼結果?特別是對於交叉學科、新興學科的論文來說,盲審造成“誤傷”的可能性更大,因爲在這些學科方面“小同行”極少甚至沒有“小同行”,而論文還是需要盲審。

在這方面,北大都鬧過笑話。在一次決定是否授予某位研究生博士學位過程中,一些連博士論文都看不懂的“大同行”卻否定了由“小同行”組成的答辯委員會的決定,以致被學生起訴到法院,最後被法院責令又是補發學歷證書,又是重新審查博士學位論文,實際上犯了最爲低級的外行否定內行的錯誤。

第二種可能性,論文確實存在問題。強中自有強中手,如果博導學術視野不寬,或是對前沿動態瞭解不足,可能使得博士精心研究的課題失去研究價值,或是別人研究過或是屬於低層次問題。在高手看來,這種課題即使研究得再仔細,論文寫得再好,也沒有價值或是“價值不夠高”。這就看博導水平了。就專家水平而言,確實存在“小巫”與“大巫”的差別。前述熬了六年的那位博士的論文,就被第三位專家判定爲論文價值不夠高”,等於做了無用功,這是科研大忌當然,對於這個結論,還可以重新評估。

具有原創理論成果或是能力是博士學位的核心內涵和本質要求。客觀地講,現實當中這樣的博士極少,有的博士平庸到讓人無以描述。從這幾年公佈的博士學位論文抽檢結果看,一些論文除了存在科研能力不足、創新性和價值性不高、選題意義和嚴謹性不夠等這種內容方面的硬傷之外,居然還存在規範性欠缺、文獻綜述質量較低等不應該出現的問題,可見博士研究生整體水平是一個什麼狀況,如果沒有事後論文抽檢機制的倒逼,連文獻綜述都說不清楚的博士也就畢業了,最終只是製造大量的“水博士”。

第三種可能性,盲審專家忙中出錯。高校博士研究生數量巨大,每年又是同時畢業,在很短一段時間之內,同行專家們往往要盲審太多的論文,而且都是利用業餘時間,難有充足的時間進行仔細審閱。由於評審過於集中,專家們有可能粗粗一看,大而概之,給個印象分。這就既有可能出現把關不嚴而“放水”,也有可能出現把關過度而“誤傷”,還有可能出現張冠李戴,把甲乙兩位作者的論文評語錯配了,而同時出現“放水”和“誤傷”。這種情況在現實中確實發生過。

(四)學位論文盲審,源於對博導把關能力與責任感缺乏足夠自信。

正如前述,鑑於博士質量堪憂,不得不收緊畢業關口。於是,2014年出臺了《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規定每年進行一次,抽檢範圍爲上一學年度授予學位的論文,抽檢比例爲10%左右。

說到底,抽檢也好,盲審也罷,是對導師隊伍把關能力不放心,對他們能否把好畢業關缺乏足夠自信,於是通過事後監督的辦法倒逼高校和導師增強責任性,提高培養質量。這與我們的導師隊伍水平不一密切相關,你看已經授予博士學位的論文尚且抽檢出規範性欠缺、文獻綜述質量較低等低級問題,你說這些博士論文的導師水平有多高?這可他們認真審覈過的論文啊。

高校職稱直接與工資福利掛鉤,一些高校又將導師當成了比教授還高的職稱,同樣與利益相聯。有了名利誘惑,加上職稱評審、導師遴選缺乏統一標準,還有人情因素的干擾,一些高校爲了衝擊博士授權又自行放鬆標準,如此評審出來的教授和遴選出來的博導也就魚龍混雜,並非“標準件”。在這種情況下,誰也無法確保所有博導具有把關的能力和能夠嚴格把關,建立事後反制措施也就成爲沒有選擇的選擇。如果對高校師資隊伍和職稱評審有所瞭解,就知道一些博導的水平確實不行。

要提高博士質量,還得從根源上把好教授評審關和博導遴選關,如果博導們人人都有名副其實的能力和敢於嚴格要求的責任感,盲審與抽檢也就失去意義。其實,最好的辦法還是明審,將論文評審專家以及評審意見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這樣做既有利於專家對論文質量作出更加客觀科學的評價,也有利於營造客觀公正的評審風氣,不過暫時不具備這樣的條件。

網友們,事情只要牽扯到利益,就會變得異樣複雜,博士學位論文的評審也是這樣。不知你們對博士學位論文盲審有何體會和經驗分享?請留言討論,供閱讀者欣賞。謝謝閱讀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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