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天津新政: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上調至80萬元

新京報訊 (記者張曉蘭)5月20日晚間,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簡稱“天津市公積金中心”)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其中明確,天津市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由60萬元上調至80萬元。

與此同時,《通知》指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租賃天津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計不超過2400元。

值得一提的是,爲了保證在資金運用率較高時職工及時獲得貸款,《通知》規定了首套房貸款最高限額的兩檔調節機制: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連續3個月超過90%的,天津市公積金中心應向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報告,並向社會發布公告,於公告的次月1日起將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下調至60萬元;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連續3個月低於85%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相同程序將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上調至80萬元。

根據天津市公積金中心官網發佈的政策解讀,上述《通知》適用於在天津市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以及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天津市繳存職工。而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保持40萬元不變;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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