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2021年10月6日,本人針對電影《長津湖》在新浪微博上發表的錯誤言論,造成廣泛傳播,不僅侵害了抗美援朝長津湖戰役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也傷害了英雄烈士家屬的情感,引起廣大網友的憤怒,更爲法律所不容。本人尊重並服從法院的判決,對自己的行爲深感懊悔,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與家人積極做了一些彌補工作。我已受到法律的懲罰,現再次誠懇向英勇犧牲的志願軍烈士致歉,向英雄烈士家屬致歉,向社會公衆致歉。親歷此事,本人將嚴格規範自己的言行,承諾今後無論以任何形式發表觀點,絕不使用侮辱性言辭、過激性言論;同時真誠緬懷英烈,捍衛英烈榮光,傳承英烈精神,盡己所能做一些公益活動,力爭消除負面影響。希望大家以我爲戒,深刻認識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英雄烈士名譽榮譽不容詆譭。

致歉人:羅昌平

2022年5月23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