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證監會依法結束對新時代證券的行政接管

2020年7月17日,鑑於新時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時代證券)隱瞞實際控制人和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證監會依法對新時代證券實行接管並對外公告。一年多來,在各有關方面的大力支持下,證監會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嚴格依照《證券法》、《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等法律法規,指導新時代證券接管組依法履行職責,規範公司股權和治理結構,保持公司經營穩定。

前期,相關主體所持新時代證券98.24%的股權經公開掛牌,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受讓了前述股權。今年3月,證監會覈准同意新時代證券變更主要股東和其控股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目前,新時代證券已完成了股權過戶和董事、監事、高管的調整,公司經營總體正常。鑑於新時代證券接管目的已達成,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自2022年5月27日結束對新時代證券的接管,同時批准新時代證券恢復正常經營。

下一步,證監會將及時總結經驗,穩妥有序推進其他證券基金期貨機構的風險處置工作。

【第34號公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2〕34號

2020年7月17日,中國證監會依法對新時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時代證券)等實行接管並對外公告了有關安排。在接管期間,新時代證券接管組依法履行職責,規範了公司股權和治理結構,保持了公司經營穩定。鑑於對新時代證券行政接管的目的已經達成,中國證監會決定結束接管。自公告之日起,新時代證券接管組、託管組結束履行職責並予以解散。

根據《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第十六條,新時代證券經接管已經達到正常經營條件,中國證監會決定批准該公司恢復正常經營。中國證監會將持續加強監管,督促新時代證券持續完善治理體系,合規穩健經營,堅決防止出現新的重大風險。

特此公告。

中國證監會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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