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李子嬌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佈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規範徵求意見稿提出,回收廢舊手機、電腦等涉及個人隱私的電子產品時,經營者應當面清理用戶個人信息,維護客戶隱私權,且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客戶相關信息。

如今,電子產品承載了越來越多重要的個人信息,一旦處理不當造成泄露,後果不堪設想。上述徵求意見稿及時回應了人們對電子產品隱私安全問題的關切。

我國是電子產品的製造大國和消費大國。廢舊電子產品無異於豐富的“礦藏”,如果能充分利用其資源價值,將極大節約工業生產成本,減少環境污染,促進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只有解決好廢舊電子產品回收的隱私安全問題,爲消費者解除後顧之憂,才能真正讓電子產品循環利用暢通起來。

圍繞數據安全的痛點,去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進行了積極的部署和安排,提出要保障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回收利用全過程的個人隱私信息安全。隨着一系列措施的不斷完善和各方共同努力,電子產品回收的安全隱憂有望逐漸消散。

在電子產品回收的鏈條上,每一個參與者都有守護信息安全的責任。處在最前端的消費者,首要的是觀念先行,樹立安全意識,比如在處置電子產品前,將其恢復爲出廠設置,並通過正規渠道或平臺來處理。

對回收經營者來說,應嚴守行業規範,提升業務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法律法規意識,加強行業自律。同時,要積極支持電子產品生產企業通過自主回收、聯合回收等方式建立回收體系,開展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共同引導電子產品循環利用實現正規、有序發展,爲消費者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務。

在立法方面,可以考慮進一步將廢棄電子產品回收列入信息保護範疇,強化回收鏈條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職責,提高個人信息泄露的違法成本,用法律之盾守護消費者隱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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