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對於相關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境內工作人員,以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爲其提供營銷宣傳、支付結算、技術支持等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將被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虛擬貨幣”非法活動的風險提示》指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羣衆財產安全,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發佈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銀髮〔2021〕237號)相關規定,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對於相關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境內工作人員,以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爲其提供營銷宣傳、支付結算、技術支持等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將被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醒廣大投資者對上述非法金融活動保持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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