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劍

編輯/魯偉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網約出租執法大隊下發通知,要求各網約車平臺在6月30日前全部清退5月份覈驗到的3965臺無證經營車輛。

上述通知還要求,7月1日起,監管平臺查證違法車輛,將依法對派單平臺實施線上取證處罰;對拒不進行整改清退、整改不力的平臺,多部門將進駐督辦,直至下架App,停止本市網約車經營服務。

不止太原,西寧、長沙、青島、廣州、東莞等城市也在近期要求加快清退無證網約車,網約車行業合規化進程明顯提速。 

根據網約車管理有關規定,網約車駕駛員需獲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網約車車輛需獲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來自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的數據顯示,截至5月31日,全國共有274家網約車平臺公司取得經營許可,環比增加4家;各地共發放網約車駕駛員證439.2萬本、車輛運輸證176.2萬本,環比分別增長3.9%、0.5%。

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對財經E法表示,全面合規已是網約車平臺發展的基本要求,努力實現合規,是平臺發展的必由之路。

全面合規提速

5月下旬以來,青島的網約車司機常松(化名)在忙兩件事:一是準備網約車駕駛員考試資料;二是去各新能源汽車店看車,準備購置一輛新能源車用來跑網約車。

包括常松在內,青島不少網約車司機在近期收到平臺提示,告知他們由於合規問題,不能再從事網約車營運。常松他們被告知,應該儘快考取網約車駕駛員證,並更換符合青島網約車標準的車輛,否則平臺會在5月22日暫停服務。

與此同時,長沙的網約車司機們也收到平臺通知,如果沒有達到合規要求,將無法繼續出車。平臺方表示,從5月27日起,如果網約車司機仍未領取相關證件,遇到被執法部門查扣罰款的情況,平臺不再承擔罰款,而是由司機自行承擔。

財經E法注意到,除了上述城市在近期集中清退無證網約車,還有一些城市對無證網約車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處罰。

網約車行業的全面合規是大勢所趨。2021年7月,國家網信辦對滴滴出行實施網絡安全審查以後,監管部門對網約車平臺合規的要求和力度均在加碼。2021年9月1日,交通運輸部會同中央網信辦等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滴滴出行、T3出行、曹操出行等11家網約車平臺公司進行聯合約談。約談指出,在合規化工作方面,要明確時間表、目標和工作舉措。

2022年2月初,交通運輸部、工信部等八部門聯合修訂發佈《關於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要求,地方各級有關部門要優化服務流程,爲符合條件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駕駛員和車輛申辦許可等事項提供便利。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接入未取得相應出租汽車許可的駕駛員和車輛,在駕駛員和車輛新註冊時,嚴格覈查其許可證件,對無法提供的不予註冊,並提醒辦理相應許可。

《通知》指出,對於網約車平臺公司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爲,經依法依規處理後仍拒不改正的,地級及以上城市相關部門報經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後,可組織發起聯合監管,逐級上報提請採取處置責令暫停區域內經營服務、暫停發佈或下架App、停止互聯網服務、停止聯網或停機整頓等處置措施。

《通知》還要求,各企業要建立自己的合規路線圖和時間表。

網約車業內一度流傳“6月30日是全國統一的合規最後期限”“6月30日前清退全部不合規車輛”等說法。但有行業人士告訴財經E法,這些說法並無根據,但合規無疑是主旋律,平臺的合規率會越來越高。

據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統計,截至5月31日,在訂單量排名前十的網約車平臺中,訂單合規率最高的是如祺出行,最低的是花小豬打車。在各主要中心城市中,廣州、杭州、廈門、鄭州、深圳、海口、合肥、南京、南昌、長春、福州、蘭州等12個城市訂單合規率均在80%以上。

財經E法從滴滴、曹操等網約車平臺相關人士處獲悉,針對監管部門要求建立合規時間表,平臺方已採取相關措施,推進落實。由於各平臺的主打業務不同,不同城市合規的落實難度也各不相同,平臺不太可能制定一個全國統一的合規時間表。平臺的普遍做法是,總部向各地分部發出通知,全面摸清車輛合規狀況,再告知司機合規事項;如果司機到了屬地主管部門要求的合規期限仍未達到合規要求的,將被清退。

不同的合規路徑

在大勢之下,網約順風車、聚合平臺如何落實合規要求,成爲行業關心的話題。

順風車是與網約車性質不同的出行業態。交通運輸部此前明確表示,順風車業務必須不以盈利爲目的,同時要對每車每日的合乘次數有一定限制。滴滴出行、嘀嗒出行、哈羅順風車均是順風車行業頭部平臺。

目前的聚合平臺主要分爲兩種,一種以高德地圖、百度地圖爲代表,它們不直接運營網約車,通過地圖業務爲網約車平臺導流;另一種是以滴滴出行、花小豬打車、T3出行等爲代表的平臺,在自有平臺上接入第三方平臺擴充運力。

顧大松告訴財經E法,目前網約車業態的合規要求比較明確,監管手段日趨完善。但現有聚合平臺、網約順風車政策並不明朗,監管主體、監管方式等仍然處於缺失狀態。

顧大松表示,如果行業自律機制不能充分發揮作用,這兩種出行業態一旦受到個別安全生產事件的觸發,行業有可能面臨重大風險。因此,亟需相關企業結合業務特點,凝鍊相關業務的定位,與相關部門共同確定監管框架,同時積極發揮行業自律機制的作用,穩妥推進相關業務。

5月18日,由中國城市公共交通協會標準化協會審查立項的《出租汽車信息聚合平臺運營服務規範》(下稱《規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主持《規範》編寫的顧大松對財經E法表示,《規範》主要是希望在聚合平臺監管政策尚未明朗的情況下,積極發揮行業自律機制,通過共同研究、制訂和範實行業標準,有針對性地解決相關問題,促進合規、高質量發展。

聚合業務合規是出行行業合規的重要組成部分。2019年11月11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約談多家出行平臺時就指出:“一些聚合平臺近期出現接入不合規的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司機,以‘聚合’的名義從事非法網約車經營等新問題,要求聚合平臺要加強對接入的網約車平臺公司經營資質的審覈把關工作,並督促網約車平臺對車輛和司機從業資質嚴格把關,共同承擔起安全保障責任和解決乘客投訴的兜底責任。”

《規範》 對聚合平臺的基本能力、入駐商准入準出、價格公示、安全應急保障、投訴處理分工等方面作了細化規定。

一位不願具名的專家對財經E法表示,出行行業未來合規方向會有如下趨勢:行業合規化將更加深入,但合規門檻和實施細則因地制宜,這樣會更加務實;依託技術進步,將新技術運用於提升匹配效率,降低運營成本,使消費者和司機獲得更多實際利益;聚合模式和自營模式的機會將增加,它們將獲取更多市場份額,這樣更有利於行業整體發展。

在合規的道路上,新能源車是重要一環。

6月初,安徽省合肥市交通運輸局發佈《出租汽車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出,擬將網約車和巡遊車同步納入出租汽車管理範疇,鼓勵網約車使用新能源汽車。在合肥之前,深圳、成都、東莞、昆明、樂山、佛山、寧波等地也鼓勵網約車使用新能源汽車。

工信部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一季度,中國新能源汽車已累計突破1000萬輛,達到1033萬輛,市場滲透率達19.3%。在各網約車平臺的運營策略上,採用新能源車輛漸成標配。

顧大松認爲,目前,網約車換電新模式是提升行業合規化進程的良好契機,因爲在國家換電政策支持下,網約車是換電運營商開拓市場的首選。因此,行業有必要高度重視換電模式的應用推廣,加大行業合規進程,進而通過共享換電實現共享出行,藉助新能源賽道上走出一條共享出行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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