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昌警方:一男子教唆2名陽性人員故意隱瞞聚會事實,被行拘

“南昌公安”微信公衆號消息,7月12日,南昌新建公安通報,7月8日凌晨,胡某(男,新建長堎鎮人)和王某某(女,南昌縣蔣巷鎮人)、李某某(女,南昌縣蔣巷鎮人)等人在南昌市青雲譜區聚會。經覈查,7月9日,胡某在得知王某某、李某某被確診爲新冠肺炎陽性病例後,爲逃避流調覈查,教唆王某某二人在接受防疫工作人員詢問時,故意隱瞞聚會事實。

胡某在疫情防控期間,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給疫情防控造成較大風險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胡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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