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在網絡上購買服務,支付了250元定金後對方失聯。意識到自己遭遇網絡詐騙,王女士怒不可遏,於是添加了網警的QQ號想挽回損失,不料又遭遇了一場騙局。

2021年9月6日晚,王女士仍在爲3天前被騙的事耿耿於懷。這時,她在網上看到一則廣告,聲稱添加網警QQ號即可處理各類詐騙案。她立刻搜索上面的號碼,一個卡通警察頭像的賬號出現在屏幕上,對方個人資料不僅有各類反詐宣傳材料,還貼出了錦旗、團隊合影等真實照片。於是,王女士主動添加對方爲好友,希望這位“網警”能夠幫她確定騙子的具體位置並追回定金。

好友申請通過後,“網警”詳細詢問了事件的前因後果及個人信息,立刻投入“錢款追回”工作。在多次通報案件進展後,對方突然向王女士索要“手續費”及賬戶驗證資金,稱追回被騙錢款後,該筆費用可一併退回。王女士心生疑惑,質問其是否是真警察。沒想到該“網警”態度強硬,表示若不信任自己就無法將騙錢的人繩之以法。

一門心思想要追回錢款、討回公道的王女士被對方的氣勢唬住了,先後兩次轉賬共計4000元。誰知在轉完“手續費”後,她便被“網警”拉黑了,王女士這才明白自己又遭遇了一次詐騙。

2021年10月底,民警在外省抓獲了假冒“網警”的孫某。孫某到案後供述,他那段時間迷上賭博,欠了十幾萬網貸,想靠詐騙還錢。8月中旬,孫某購買了一個用於詐騙的賬號,並在網絡上下載了“國家反詐中心提醒”“增強安全防範意識”等宣傳圖,通過各類反詐元素對個人資料進行“完美包裝”,後在各大平臺上海投廣告,配合“網警客服電話”“全國在線幫助”等備註,等待被害人“上鉤”。待被害人與之聯繫後,以幫助追查犯罪分子、攔截到資金,需要被害人轉賬驗證等理由詐騙錢款。王女士不是唯一受害者,孫某還曾冒充“北京網警”,以返還“被攔截錢款”爲由,詐騙另一名被害人吳先生3.8萬餘元。

檢察官認爲,被告人孫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民錢財,數額巨大,有其他嚴重情節,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近日,經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孫某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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