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之年的顧阿姨聽信他人的忽悠,以爲自己手裏的58張糧票真能拍賣出200萬元的高價,結果被騙5000元代理費。記者近日獲悉,騙了顧阿姨等20多名老年人的張某被北京西城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8萬元。

顧阿姨有一天在家中接到陌生人來電,對方詢問顧阿姨手裏有沒有什麼老物件,他們可以幫忙高價拍賣。顧阿姨想到自己珍藏了幾十張糧票,不禁有些心動,隨後帶着58張糧票來到了這家裝修高檔的拍賣公司,見到了給自己打電話的“張經理”。

“張經理”一番鑑賞後表示,顧阿姨的這些糧票品相上乘,很有收藏價值,可以委託公司在香港進行拍賣,起拍價150萬元,保留價200萬元。顧阿姨大喜過望,當即交納5000元委託代理費,與該公司簽訂了藝術品拍賣合同。

合同簽訂後,拍賣的事卻遲遲沒有進展,“張經理”還以各種藉口敷衍搪塞,顧阿姨這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了。

顧阿姨報警後得知,自己的58張糧票經鑑定價值僅爲168元,而這家拍賣公司也只是一個虛報註冊資本的“皮包公司”。

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夥同他人成立拍賣公司,組織人員打電話招攬客戶,以幫助拍賣糧票、工業券、錯版人民幣、郵票以及佛珠等收藏品,並虛構遠高於收藏品實際價值的拍賣價爲誘餌,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騙了20餘名中老年人40餘萬元。

案發後,張某家屬代爲全額退贓。北京西城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8萬元。

法官介紹說,在此類收藏品拍賣騙局中,犯罪分子一般採取公司化運營模式,通過收集老年人的聯繫方式、研究針對老年人的營銷話術、營造實力雄厚的外在形象,以免費鑑定“老物件”或贈送珍貴“紀念幣”爲誘餌,利用老年人對收藏品市場鑑定、估價和拍賣等專業領域存在認知侷限以及渴望“撿漏”“升值”的投機心理實施詐騙。

爲了避免落入此類騙局,法官提醒老年人:第一,警惕接聽以推銷推介、市場調查爲內容的陌生電話;第二,理性判斷藏品價值,切勿盲目輕信高價許諾;第三,審慎辨別機構資質,不能簡單以環境、規模和裝修等表面現象判斷經營狀況;第四,注意留存交易合同、付款憑證等證據原件,一旦產生糾紛或發現被騙,能夠爲公安機關後續調查取證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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