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魯網

爲全面貫徹《湖口縣作風建設“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促進黨員幹部“作示範、勇爭先”專項行動》精神,不斷強化警示教育,堅決剎住酒駕醉駕不正之風,現將5起黨員幹部酒駕問題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湖口縣均橋鎮新莊村原黨支部副書記、村紀檢委員夏衛平酒駕問題。2022年6月20日中午,夏衛平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交警查獲。2022年6月27日,夏衛平受到免職處理,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

2.湖口縣流泗鎮長壠村原村支部委員廖相華酒駕問題。2022年6月21日,廖相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交警查獲。2022年6月28日,廖相華受到免職處理,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

3.湖口縣商務局原市場流通和秩序股股長餘偉紅二次酒駕問題。2019年9月,餘偉紅因酒後駕車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22年6月22日晚,餘偉紅又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交警查獲。2022年6月29日,餘偉紅受到免職處理,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

4.九江石鍾建發集團原工程管理部部長張宏酒駕問題。2022年7月26日晚,張宏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交警查獲。2022年7月27日,張宏受到免職處理,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

5.湖口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鬍中華酒駕問題。2022年8月12日晚,胡中華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交警查獲。目前,胡中華受到免職處理,將對其違紀行爲進行紀律審查。

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引以爲戒,充分認識酒駕醉駕嚴重危害性,杜絕僥倖心理,本着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和對組織負責的態度,樹牢紀律觀念和守法意識,加強自我約束,模範遵守黨紀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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