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新民網

在青浦區久遠路和久業路中間的天一公園裏,有這樣一片特別的樹林——公益訴訟修復林。原來,是青浦區人民檢察院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引導當事人以補植復綠方式替代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設立的全市首個公益訴訟生態修復林。

“磋商”+“聽證”解難題

事情要從2021年年末說起,檢察機關在履職中發現一家醫藥企業通過雨水口違規排放超標廢水,造成水環境污染,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污染物隨水體流動而擴散,造成的環境損害難以恢復原狀,如何確定地表水生態環境損害範圍、程度,企業要如何承擔環境污染的民事侵權責任?

檢察機關就該起水污染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主持召開生態損害賠償磋商聽證會,並邀請了具有環境領域相關知識的人民監督員參與。經開展磋商聽證,涉案企業主動認領責任,在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之餘,承諾以“補植復綠”方式進行損害地表水體的替代性修復。

“破壞者”變身“修復者”

2022年3月11日,檢察機關聯合區生態環境局、區綠化市容局、街道辦事處等部門,並再次邀請人民監督員,共同對企業修復執行情況開展“回頭看”,以看得見的方式,確保生態修復措施落到實處。經現場監督,涉案企業在損害區域附近的天一公園內已種植草坪230平方米、種植花灌木24株,其中日本晚櫻8株、金桂8株、垂絲海棠8株,存活率均達到100%;並經實時監測,企業廢水排放監測結果均達標。

修復中

現場評估

修復後

人民監督員表示,涉案企業的整改是到位的,檢察機關在公益訴訟辦案中組織現場查看,很有必要。同時人民監督員還提議在修復地點製作標誌牌,記載下由一起環境污染案件經公益訴訟而建設成一片“公益修復林”過程,進而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公益檢察官當場接受該項提議,現場定下了“監督之約”。

“檢察藍”守護“最江南”

後經專業機構評估驗收,涉案企業已經履行環境替代修復義務。檢察機關也履行約定,在上述修復地點掛牌全市首個“公益訴訟生態修復林”,並結合個案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達到“辦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青浦檢察院將聯合職能單位加快打造公益訴訟生態修復基地,綜合探索碳匯補償、增殖放流、補植復綠、綠化養護、水體清潔等替代修復方式,進一步厚植示範區綠色生態優勢,傳承江南文化基因,助推青浦區生態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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