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

文/王悅

8月19日上午,北京市醫保局發佈消息稱,市醫保局印發《關於調整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將進一步完善職工醫保制度,提高個人賬戶資金使用效率,減輕職工醫療費用負擔。

目前,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一個年度內發生的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規定的門(急)診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爲2萬元,超出2萬元部分由個人負擔。

而此次《通知》表示,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設置職工醫保門診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以下報銷比例不變;2萬元以上在職職工報銷60%,退休人員報銷80%(含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上不封頂。預計每年將惠及參保人員17萬人,爲參保人員減負約10億元。

與此同時,爲進一步減輕職工大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自2022年度起,職工大病保障起付標準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這意味着,參保人員在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一個年度內門診和住院累計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二次報銷”。起付標準以上5萬元以內部分(即30404元至80404元)報銷60%,5萬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報銷70%,上不封頂。

另一方面,2022年9月1日起,個人賬戶資金實行記賬管理,參保人員不可自由支取,實現定向使用,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本人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醫藥費用。9月1日前已劃入醫保專用存摺中的個人賬戶資金,參保人員今後仍可隨時取現使用。

對此,北京醫保局表示,按照國家關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的規定,個人賬戶資金應專款專用。通過個人賬戶資金的逐步積累,形成醫療儲備金,解決個人和家庭成員的醫療費用負擔,增強抗風險能力。通過家庭成員共濟使用個人賬戶,減輕家庭現金支付負擔,構建“我爲家人、家人爲我”的新的保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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