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陝西省自然資源執法局原局長陶虎生(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商洛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陶虎生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商洛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陶虎生在擔任陝西省國土資源規劃與評審中心副主任、主任,省國土資源廳礦產開發管理處處長、監察局副局長、局長,省自然資源執法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總檯記者 黃立新 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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