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要求取消縣市落戶門檻、放寬居住落戶和就業落戶條件、新增投資納稅落戶條款——《溫州市戶口遷入規定》日前發佈,將於10月起實施。

溫州曾是浙江人口第一大市,到2016年末,杭州的常住人口升至918.8萬,反超溫州1.3萬,從此成爲省內人口第一大市。到去年末,杭州、溫州、寧波的常住人口分別爲1220.4萬人、964.5萬人、954.4萬人。2012年末,溫州全市戶籍人口突破800萬,達800.21萬人,但2016~2021年,年度新增戶籍人口數量呈下降之勢。2020年溫州《關於打造千萬級常住人口城市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達1000萬人、戶籍人口880萬人的目標。

據介紹,此次出臺的規定對全市遷移政策進行統一,按市區、縣市兩種類型設立不同的准入年限,確保各縣市按要求取消落戶門檻。

人才引進方面,新政在保持原規定允許高層次人才和大專學歷等人員先落戶後擇業的基礎上,將35週歲以下具備中級工職業資格人員也納入此範圍,同時放寬職能部門引入緊缺型崗位人員的審覈條件;明確要求各縣市區設立人才集體戶,爲人才落戶提供快速便捷服務。

居住落戶方面,新政進一步放寬市區落戶門檻,將原來市區需居住滿2年的年限改爲6個月,同時辦理居住證並繳納社保即可,一併取消原規定的必須在同一地點連續居住的限定。對縣市區域內的居住落戶則只需居住6個月即可。對符合居住落戶條件的人員,如租住的出租房已辦理備案登記並由房東同意,可在租賃房屋內落戶。

就業落戶條件也進一步放寬,對在該市就業的人員,就業年限要求大幅下調,市區從原規定的2年改爲6個月並繳納社保,縣市區域由1-2年改爲取消年限要求,有就業單位即可落戶。同時取消了就業落戶人員持有居住證的前置條件,吸引更多務工人員落戶。

此外,溫州還新增了投資納稅落戶條款,即在溫州投資創業即可落戶。同時引入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互認機制,對浙江省內的居住和社保繳納年限,該市予以累計互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