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8月28日發佈關於做好滯留及特殊人員有序離市的通告(第14號)。爲有序做好滯留及特殊人員離市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人員

滯留在高中風險地區、臨時封控區、管控區(暫未劃定風險區域)之外的人員,主要包括:出差、就醫、探親、旅遊等滯留人員,以及入學學生等人員。

二、辦理程序

符合條件的離市人員須持連續五日核酸陰性證明和健康碼“綠碼”,向所在社區(村)或單位提交離市申請,社區(村)進行初審,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複覈,由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發放離市證明(一式兩份:一份攜帶、一份備查)。

具體流程如下:

1、離市人員向社區(村)提交資料(離市申請、身份證複印件、目的地社區報備信息或入學通知書、學生證、面試憑證、入職證明等);

2、離市人員通過微信、短信或郵箱向社區(村)、街道(鄉)逐級報告,由街道(鄉)審覈;

3、報告經鄉(鎮、街道)審覈後,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開具離市證明,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由滯留人員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點對點”引導至高鐵站、火車站或三門峽高速出口。

三、具體要求

1、要及時公佈滯留及特殊人員離市聯繫電話,確定專人負責,及時接收離市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

2、要按照標準和程序從嚴把握,嚴防疫情外溢,對弄虛作假造成疫情外溢的進行嚴肅問責。

3、符合離市條件的本市人員需返回縣(市、區)的,由各地派專車在入市高速口進行集中定點轉運,返回後落實相應管控措施。

(總檯記者 田萌)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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