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5日,貴州省黔西南州貞豐縣三河順勳煤礦發生一起重大頂板事故,造成1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288.47萬元。

近日,調查報告公佈,認定系責任事故,包括黔西南州委副書記、貞豐縣委書記(保留正廳長級)塗妍,貞豐縣縣長劉曜熙在內的39人被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事故調查組發現,三河順勳煤礦在1月13日還發生了一起死亡1人的瞞報事故,隨即對該起事故一併展開調查處理。

報告披露,1月13日,該礦隱蔽採面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採煤隊員付建新死亡。在醫院開具了不規範的死亡證明,遺體被火化後,煤礦瞞報事故,與遇難者家屬私下達成賠償協議。

“2·25”事故發生後,國務院安委會發布通知,對該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間隔不到一週,即3月2日,貴州省貴陽市清鎮市利民煤礦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致8人死亡且存在瞞報行爲。

3月24日,國務院安委會督導幫扶組進駐貴州省開展安全生產督導幫扶。

8月26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官網發佈了“2·25”重大頂板事故的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三河順勳煤礦存在越界盜採國家資源、蓄意逃避安全監管、佈置隱蔽非法採煤點、違法承包、違規轉包分包、頂板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亂等違法行爲。

事故調查組同時認定,貞豐縣自然資源局、工科局履職不到位,黔西南州自然資源局、能源局履職有差距,貞豐縣委、縣人民政府以及黔西南州委、州人民政府落實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有差距。

根據事故原因調查和事故責任認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煤礦違法承包人楊兵等15人,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及給予行政處罰;對三河順勳煤礦安全副礦長趙新峯等3人,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對黔越公司安全副總經理張叢軍等3人,建議給予行政處罰。

此外,39人被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其中,貞豐縣委副書記、縣長劉曜熙,被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政務記大過處分;黔西南州委副書記、貞豐縣委書記塗妍,被建議對其誡勉處理。

貞豐縣政府公佈的簡歷顯示,劉曜熙出生於1986年8月,貴州晴隆人,北京大學法學專業畢業後回貴州工作,2021年7月任貞豐縣政府縣長。

塗妍出生於1975年2月,曾任共青團貴州省委書記。公開報道顯示,她2021年3月以黔西南州委副書記(保留正廳長級)的身份出席公開活動,後兼任貞豐縣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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