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省臨高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恢復漁船出海作業的通知,按《海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農村防控專班關於做好恢復漁船出海作業工作的補充通知》的文件要求,經臨高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疫情研判,臨高縣已符合開海條件,本着“管得住才放得開”原則,爲統籌疫情防控和漁業安全生產工作,臨高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於9月5日12時開漁,恢復漁船正常出海作業。

各沿海鎮的漁民和漁船符合條件、辦理好有關手續的,經批准可以恢復正常出海作業,請各沿海鎮政府組織漁民做好漁船出海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船體消毒、安全生產自檢、加油加水加冰補給等),並嚴格按照《海洋捕撈漁船出海生產疫情防控守則》和《臨高縣在編漁船出海條件和報備流程》有關要求,提高疫情防控意識,在做好捕撈生產的同時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

(總檯記者 鍾華夏)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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