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9月16日電(劉歡)近日,廣西省百色市有人在水庫放生數條“清道夫”,引發熱議。據報道,14日,當事人已到案並承認錯誤,將全力配合相關部門進行挽救。

爲求“福報”,卻辦成了壞事。到底是放生還是殺生?不科學的放生對生態環境危害有多大?

放生“清道夫”、毒蛇……

網上流傳的一張疑似其中一名放生者的朋友圈表示:之所以在中秋節當天選擇“清道夫”放生,是因爲在菜市場聽說“這個漂亮,放生最好”。

“清道夫”原本是作爲觀賞魚和工具魚引入我國,又叫吸盤魚、垃圾魚、琵琶魚。它們經常吸附在水族箱壁或水草上,舔食藻類,所以被稱爲“清道夫”。

然而,“清道夫”不僅能清理水族箱上的青苔,還具有很強的生存和繁殖能力。作爲外來物種,它在國內幾乎沒有天敵。而且“清道夫”有食卵特性,所到之處,魚卵難以存活,可能會導致周圍魚類急劇減少,造成生態環境的破壞。

環保專家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放生地澄碧河水庫總庫容達到11.5億立方米,想要全部捕殺是無法完成的任務,可利用有限的手段如拋網、垂釣等方式進行控制。

除了放生“清道夫”,還有放生毒蛇的迷惑行爲。。。。。。

2019年6月,湖北省神農架林區紅坪鎮及國家公園橋洞溝境內出現大量毒蛇,並咬傷當地村民萬某,最終萬某醫治無效死亡。

經林區森林公安局偵破,放生者嶽某、董某認爲放生毒蛇可以獲得“福報”,所以不顧社會公共安全而恣意放生毒蛇。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放生以求“福報”的傳統自古有之,但事實上這是一項專業行爲,對物種種羣、檢疫隔離都有嚴格要求,隨意放生會對當地生物多樣性造成惡劣影響。

早在160多年前,一位莊園主曾飄洋過海,在澳大利亞的維多利亞州放生了幾隻穴兔。在澳大利亞,沒有天敵,但有溫暖的冬天,穴兔安心地生存下來,在廣袤的澳洲大陸上迅速繁殖。它們歡快地躍過當地人建起的防兔籬笆,在草地裏打下洞穴。

但當地的兔耳袋狸卻被排擠,成爲瀕危物種。當地政府採取保護措施後,數目纔有所增長。

而如今,求“福報”的放生者很多,瞭解物種特點和科學知識的卻很少。

例如,據媒體報道,天津市野生動植物救護馴養繁殖中心的農藝員曾見過,有人從小販手裏買來夜鷹,沒有檢疫隔離,也沒有補充營養,就學着影視劇裏主人公的樣子,頂着大太陽,將夜鷹扔向天空。

本是攀禽、在黃昏和夜晚才活動的夜鷹還沒搞清楚情況,就重重地摔了下來。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祕書長、世界自然保護聯盟世界環境法委員會(IUCN WCEL)委員周晉峯向中新網表示,根據基金會的調查,有不少人看到民間放生活動有利可圖,於是捕捉野生動物,販賣給景點、遊客等做放生之用。

他說,不科學的放生活動還有可能導致人獸共染病的傳播,“人們在捕捉、運輸、買賣的過程中,很可能將器具上的一些病菌傳染給動物。這些動物帶着病菌,在不熟悉的環境中活動,會感染當地生物種羣,造成傷病和死亡。”

無論是本地生存的還是外來被放生的動物,對於生態環境而言,這些不科學的放生活動已經成爲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減少干擾就是對自然最好的“福報”

中新網瞭解到,個人或組織未經批准,無論是國家重點保護還是非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擅自捕捉、買賣、放生野生動物都是違法違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提出,禁止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依法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核發的狩獵證,並且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

此外,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明確提出: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現在的放生已經變成了放死,簡直是一場殺戮,是對我們綠水青山的破壞,”周晉峯說,自然環境保護的重點在於恢復,而非干擾,“對於自然來說,隨意將生物引入到某個環境中和隨地丟棄垃圾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會破壞生態。”

他認爲,在自然園區、棲息地等適時、少量地放入本地生物種羣纔是恢復自然環境、保護生態系統的科學方法,“一定要進行嚴謹、科學地評估之後,再進行投放。”

而如果想要通過放生求得“福報”,周晉峯建議可以換一種方式:“學習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知識,傳播正確的環保理念,在我們的生產、生活中開展鄰里生物多樣性保護(BCON), 即減少對自然的侵擾和對野生動物的干擾。”他表示,這有利於可持續發展,也可以達到求“福報”的目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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