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時期以來,金融業務操作不規範等現象誘發訴訟或被網絡曝光,導致被監管部門處罰,影響了銀行信譽,敗壞了銀行的名聲,不利於銀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本着以案說法,以案促改,有效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技能,推動銀行業高質量發展的目的,本文結合兩個業務操作案例,就如何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進行分析並提出建議。

工作不細心,給消費者造成損失

(一)親兄弟冒名辦理貸款引發徵信異議

2021年3月,消費者李某前往J銀行辦理房屋貸款遭拒,原因是李某的徵信記錄顯示在J銀行有一筆逾期貸款。李某認爲自己從未在J銀行辦理過貸款,徵信記錄與事實不符,遂向當地人民銀行投訴,要求J銀行修改徵信,恢復其名譽。

經查,李某這筆貸款是李某所在村組J銀行代辦員辦理。經進一步調查,李某的簽名與貸款資料中籤字有明顯差異,貸款合同應不是李某本人所籤。J銀行進一步詢問當時的代辦員,據代辦員回憶,當年是李某的父親和李某的哥哥帶着相關資料前來辦理貸款,因李某與其哥長相相似,導致代辦員將李某的哥哥誤認爲李某本人,事後,李某的父親和李某的哥哥對事實供認不諱。

最後,經三方協商,李某的哥哥歸還了貸款,不良徵信記錄也做了調整,J銀行代辦員因覈實貸款人身份有誤,受到相應處罰。

(二)房貸還款方式被更改導致投訴

2013年,消費者蒲某辦理了房屋貸款,貸款方式爲公積金和商貸的組合貸,其中商貸部分爲B銀行的房貸產品,貸款總額共計117萬元,貸款期限爲20年。蒲某指出,房貸合同約定,蒲某的房屋貸款還款方式應爲等額本息還款,月度還貸金額應爲8092.95元。自2013年開始,B銀行每月從蒲某賬戶中按時扣除4500元,蒲某以爲差額部分由B銀行從公積金賬戶中自動扣除,並未引起注意。2020年底,蒲某查詢徵信報告時無意中發現,還貸7年,B銀行的貸款本金卻分文未少。蒲某對此事並不認可,遂向當地人民銀行投訴。

經查,B銀行與消費者蒲某簽訂的房屋貸款合同原件上顯示,蒲某的還款方式應爲“等額本息”方式,與B銀行貸款系統上的“先息後本”方式存在出入。經進一步調查,此次差錯系業務人員在系統操作時,選擇失誤造成,而非B銀行擅自變更蒲某的房貸還款方式。B銀行對給蒲某造成的不便和損失表示歉意,並表示願意積極協助蒲某更改房貸系統資料,重新覈算蒲某房貸資金狀態。同時,B銀行表示,將加強業務培訓及監督檢查力度,杜絕因操作失誤給消費者帶來風險隱患。

責任心與合規意識不強,是導致問題發生的主因

任何問題的發生和業務操作的失誤,都有前因後果,有人爲的因素導致,與內控制度執行不嚴、合規意識不強、缺乏責任心等因素有關,總結歸納爲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工作不細緻,責任心不強。無論是案例一還是案例二,都有一個共同特點,是工作人員不細心的問題。如:案例一,在沒有確定借款人身份的情況下,張冠李戴辦理了貸款,爲今後的工作和貸款安全埋下了隱患。案例二的錯誤就是工作人員在系統維護時,系統操作選項錯誤,導致客戶系統資料與合同不符,誘發了合同與系統不一致的事實。

二是未嚴格執行復核制度。從兩個案例中可以看到,複覈制度流於形式,若能夠嚴格執行復核制度,就可能杜絕貸款張冠李戴現象的發生,可以規避由於業務系統操作失誤引發的操作風險。總之一句話,是工作人員合規和責任意識不強而產生的不良後果。

三是未能嚴格執行逾期貸款催收制度。從案例一中可以看到,自2003年9月貸款至逾期,到2021年辦理房貸發現問題,歷經10多年的時間,沒有發現問題,證明逾期貸款催收並告知工作沒有做到位,形同虛設,延誤了催收的最佳時機,也給銀行工作埋下了隱患。

嚴格執行制度,是防範風險的有效途徑

銀行在工作中發現問題,就應改正,這也是推動業務發展的辦法。爲此,對於案例涉及的問題,銀行一定要舉一反三,整改到位,筆者建議:

一是強化業務知識學習,樹立風險合規意識。建立風險合規管理體系,強化思想教育,樹立幹部員工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責任意識;完善業務操作審覈、複覈制度,出臺差錯懲罰辦法,要在落實上下功夫。對由於操作失誤、應發現而未發現,引發輿情風險的,或者有損銀行聲譽的,給予經濟的、行政的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處理。對於在操作過程中,故意操作錯誤,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由於貸款逾期,經過確認確屬不是合同約定借款人當事人的,要通過正規渠道,儘快解除當事人的不良徵信記錄問題,確保不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是要嚴格執行“雙錄”制度。在貸款業務操作中,要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嚴格執行“雙錄”和“面談面籤”制度,確保貸款資料的真實性。

三是要做好貸後檢查和逾期貸款催收工作,便於再次確定貸款的真實性、合法性,確保有異議類貸款早發現、早解決,避免銀行聲譽風險事件的發生。及早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維護銀行的權益,確保信貸資金的安全。

四是加大普惠金融宣傳力度,提高消費者金融素養。金融行業管理部門和商業銀行,要以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爲己任,加大金融知識、防金融詐騙、防假幣知識等宣傳力度,不斷拓寬消費者視野。消費者要開通賬戶變動信息提醒功能,及時瞭解和掌握賬戶的變動情況,及早發現異常,及早處理,把消費者權益保護變被動爲主動。

(作者單位:田忠華,山東鉅野農商銀行;馮曉東,菏澤銀保監分局)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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