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刑事律師陳亮:梅、蘭、竹、菊,1直是人們熟知和喜歡的花中四君子,而蘭花作爲四君子之一,多少年來,大多是靠採挖野生再培植的。現在怎麼與違法犯罪扯在了1起?

以案釋法263,挖野生春蘭入刑案

慈溪刑事律師陳亮:梅、蘭、竹、菊,1直是人們熟知和喜歡的花中四君子,而蘭花作爲四君子之一,多少年來,大多是靠採挖野生再培植的。現在怎麼與違法犯罪扯在了1起?

一.案情簡介

去年12月2日,崔某在一山場採挖冬筍時,看到了一些野生蘭花,就採挖了11株帶回家種養。後被人舉報案發。經鑑定,該11株野生蘭花爲春蘭,屬G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經法庭審理後認爲,崔某非法採挖屬於G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野生春蘭,其行爲已構成危害G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鑑於有從輕情節,春蘭也未遭到損毀,對其從輕處罰。判處崔某管制5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沒收春蘭。

二.案件的警示

挖了幾株野生春蘭入了刑,可能有讀者會認爲,是否小題大做了。

梅、蘭、竹、菊,1直是人們熟知和喜歡的花中四君子,而蘭花作爲四君子之一,多少年來,大多是靠採挖野生再培植的。現在怎麼與違法犯罪扯在了1起?

是的,以前可以,但從2021年起就不可以了。2021年版的《G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中,新增了268種和32類野生植物,春蘭是其中之一,這就意味着,這些植物被正式納入《刑法》的保護範圍,只要實施了非法採伐、毀壞、收購、運輸、加工、出賣的其中一種行爲,會構成違法犯罪。

本案也提醒人們,要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法律在與時俱進,我們也要及時更換老觀念,不因法律知識的缺乏,而觸碰到了法律。

三.相關法律解釋

刑法規定:

1. 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G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賣珍貴樹木或者G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製品的,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 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並處罰金。

3. 相關司法解釋規定,G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是指列入《G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其他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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