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行報告》顯示,共享單車騎行距離全面增長,電單車騎行距離增減不一。共享單車單次騎行平均距離1.5公里,對比2020年增加140米,增幅超過200米的城市包括蘭州、瀋陽、鄭州,分別爲230米、220米、200米;天津、武漢騎行距離基本保持不變。

共享電單車單次騎行平均距離2.4公里,對比2020年部分城市增減變化突出。共享電單車平均騎行距離2.4km,相較2020年,單車騎行距離差異從1.8倍小幅縮短至約1.6倍。

距離分佈方面,共享單車中長距離騎行需求顯著增長,共享電單車保持穩定、對比2020年,共享單車短途騎行需求降低,2公里以上中長距離顯著增長,單車大於2公里的出行佔比由18%增長至22%,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城市爲瀋陽、昆明、蘭州。單車1公里內出行佔比由50%下降至43%,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爲蘭州、廈門、瀋陽。對比2020年,共享電單車在特大城市3公里以上出行佔比從25%增長至28%。

《騎行報告》顯示,共享單車單次騎行時長10.7分鐘,共享電單車單次騎行時長13.4分鐘,對比2020年保持相對穩定,僅個別城市呈現小幅變化。

共享單車夜間騎行佔比7.7%,對比2020年上漲1.6%,夜間騎行比例增加2%的主要爲南方城市;共享電單車夜間騎行佔比10.4%,南、北方城市分別由8.7%、7.1%,上升至11.7%、8.8%,上升幅度分別爲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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